崇信县农牧局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李迎春、秦琰钧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家庭农场发展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成立各类家庭农场23家,累计达到51家,其中:种植业6家,养殖业10家,种养结合35家。家庭农场经营耕地0.63万亩,其中:50亩以下14家,50-100亩21家,100-500亩15家,500亩以上1家。申报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家,通过示范带动,全县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推动全县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动员,让农民了解家庭农场发展潜力,积极鼓励一定规模和生产水平的种养大户,特别是50亩以上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种养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健全完善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了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三是积极强化人才培训。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对部分家庭农场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及组织外出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家庭农场主。

四是强化示范带动。指导家庭农场创建品牌,开展标准化生产。通过推荐申报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不断增强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

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对国家有关家庭农场政策的宣传,积极营造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引导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登记注册成立家庭农场。二是进一步强化人才支撑。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经营管理、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持续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并及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崇信县农牧局

联系电话:0933-6121741

 

                            崇信县农牧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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