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水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李红伟杨荣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实施南部塬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按政策规范农业用水费用”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编制了南塬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方案,计划在木林乡、黄花乡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8000亩,向市水务局上报了南部塬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按照《崇信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农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对农业用水进行了规范,严格按价格标准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水务局   6121878

 

             崇信县水务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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