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伟、杨荣辉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实施南部塬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按政策规范农业用水费用”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编制了南塬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方案,计划在木林乡、黄花乡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8000亩,向市水务局上报了南部塬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按照《崇信县物价局关于调整农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对农业用水进行了规范,严格按价格标准执行。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水务局 6121878
崇信县水务局
2018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