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教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日期:2018-12-20 10:32 来源: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作者:崇信公管办 编辑:崇信公管办 杜海燕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高庄子村小学设立幼儿班,解决学前儿童入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已利用高庄子小学闲置校舍改造幼儿班1个,适龄幼儿入园难问题已得到解决。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崇信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933-6121676 崇信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教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教育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