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意见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继珍、王润莲、温俊娥、李彩虹、袁占梅、张和栋、魏新社、信有德代表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支持,将乡(镇)政府、工业集中区所在地机关、企业、居民供暖列入建设规划,并逐步实施”意见建议,县住建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精心安排实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计划投资5529万元,实施黄花乡小城镇、黄寨镇崇白路生态工程、新窑镇排洪渠、柏树镇垃圾填埋场建设等15目前12个项目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投资4475.3万元,其余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对乡(镇)政府、工业集中区所在地机关、企业、居民供暖进行了专题调研,计划2019年将乡镇所在地供暖列入年度计划分步实施。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并及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崇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3-6121536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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