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马建华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在新窑镇崇大路东西两侧修建固定检查点和强制洗车点,对外出运煤车辆超重、超速、不遮盖篷布、带泥行驶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治理,着力减少煤尘污染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先后在崇大路水磨建立了固定执法检查点,在大湾岭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格落实勤务计划,严查货车违法改装、装载质量不符合规定、运煤车加盖篷布不规范、遗洒飘散载运物污染环境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止目前,共查处超限超载交通违法160起,运煤车、渣土车不遮盖篷布225起,其它违法行为1330起,收到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公安局 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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