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钧委员:
你们在崇信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条“关于盘活利用闲置国有资产”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止目前全县共清理闲置资产25处,盘活利用情况如下:
(一)乡镇资产5处:1.原高庄乡政府,原值443000元,占地8.68亩,建于1999年,2004年撤并乡镇至今闲置,楼房渗漏严重,东面和沿街在闫湾村新修住户;2016年在院内西面新修工商所1处;2020年4月租赁给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修建320国道)使用,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3年,年租金15万,共45万元),8月底前上缴非税收入30万元。2.原九功乡政府敬老院,原值11864801.9元,九功敬老院建于1980年,砖混结构瓦房15间300平方米;大门1座,院内修建花园1座,占地2亩1320平方米,目前存放老年人棺材10口,南房3间租赁给冉李村李西娃榨油,目前院内均为危房,租赁费顶替看门费。3.原新窑镇卫生院,原值149.68万元,原新窑卫生院建于2004年至2008年共有砖混结构楼房2栋,东楼3层30间600平方米;西楼2层21间440平方米,东面平板房11间220平方米,门房2间40平方米,大门1座,占地12.91亩。目前该处旧址租赁给崇信县双星驾校使用。4.原铜城农业中学旧址,原铜城农业中学建于1970年,院内共有土木结构房屋37间,仿古大门1座,占地5168平方米,荒芜长达30年,此处院落仍继续闲置。5.原九功老乡政府,九功新乡政府建于2001年,砖混结构楼房4层54间,1259.52平方米;院内修建砖混结构楼房5间106.47平方米,占地6亩,目前租赁给正丰饲料公司公司使用。
(二)学校资产9处:1.净石沟子弟学校:土地面积4333.33平方米,院内二层砖混结构楼420平方米,砖木结构瓦房3栋约15间(已成危房),2017年8月初,经县工信局、教育局共同协商,将净石沟子弟学校的占地及房屋租赁给平凉永汇商贸有限公司(属县工信局招商引资项目);2.黄寨镇甘庄小学,土地面积6270平方米,原值375600元,砖混结构楼房两层520平方米,砖混结构栈板瓦房2栋10间共180平方米,砖混结构厕所50平方米。3.锦屏镇关河小学:土地面积333.33平方米,1999年新建的二层砖混结构教学楼一幢520平方米,2003年前后修建的混凝土构件栈板房2栋10间共180平方米,2014年黄寨中学迁址建成后,撤消甘庄小学合并到黄寨中学办成为九年制学校;4.锦屏镇姚洼小学:土地面积1330平方米,现有砖混结构预制栈板瓦房3栋(教辅用房1栋6间、教师1栋3间、厕所1栋),建筑面积196平方米。5.锦屏镇杜家塬小学:土地面积2733平方米,共有教学及辅助用房13间共321平方米,属2002年危房改造工程期间修建的砖混结构平房;6.柏树镇木家坡(教学点):1992年建校,土地面积1200平方米,2002年危房改造工程期间修建的砖混结构预制栈板瓦房2栋共312平方米,2018年至今已无适龄儿童就读,2020柏树镇办成了“熙文承苑”民俗馆;7.柏树镇三星小学:土地面积2963.4平方米,共有校舍579平方米,其中2栋属2002-2003年修建的砖混结构预制栈板瓦房,2栋为2009年修建的砖混框架结构平房;8.柏树镇信家庄小学:1956年建校,土地面积6666.67平方米,2016年借助“全面改薄”和“革命老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总投资264.3万元迁址新建,建有二层教学楼一幢768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2栋200平方米,厕所一栋80平方米,2020年9月学生转到秦家庙小学等就读,学校暂停办学;9.黄花乡马寨小学:土地面积2500平方米,共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1间共192平方米,属2003年危房改造工程期间修建的砖混结构预制栈板瓦房。上述9所村小学土地均为乡村建校时无偿划拨,校舍建筑物均由县、乡投资建设。对以上资产教科局提出以下处置建议:1.保留学校产权。对距离周边相邻学校较远且村上人口较多的柏树镇信家庄小学、黄花乡马寨小学、锦屏镇杜家塬小学和姚洼小学等4所小学保留,目前可由乡镇负责租赁给县域内企业,收取适当租赁费上缴县财政并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待群众有需求时恢复继续办学。2.依法处置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对新窑镇净石沟煤矿子弟学校,黄寨镇甘庄小学,关河小学、柏树镇木家坡(教学点)、三星小学等5所村小学按照《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52号)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可用于行政村文化中心、老年养护院等公益事业,助力当地乡村振兴。
(三)县直资产11处:1.县机关事务中心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办公用房共有10处,由于历史原因上述资产没有登记在机关事务中心资产管理系统内,资产原值无法查实提供。上述10处经营性办公用房分别是:①新西街24号原林业局办公楼,10间165平方米(2层7间、3层3间);②新西街25号原林业局办公楼,2层1间16.5平方米;③新西街6号教育局门口,1间12平方米;④新西街县第三幼儿园门口,3间60平方米;⑤新西街县第三幼儿园门口,2间30平方米;⑥新西街县第三幼儿园门口,1间20.16平方米;⑦团结中路农贸市场南口东侧一层,2间43平方米;⑧团结中路农贸市场南口东侧二层,2间42.5平方米;⑨鱼堡子社区三楼,13间337平方米;⑩崇信县老林业局供销社院内,10间155.4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有1处目前闲置,位于新西街25号原林业局办公楼内,2层1间16.5平方米。其余9处全部出租,当年收取房屋租赁费共计85683元,已全部作为非税收入上缴。2.崇信县人民政府驻兰州办事处,原值11379800元,驻兰办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南街至诚首府20-21楼,办公用房总面积为611.82平方米,其中20楼房屋5套,建筑面积517.33平方米,4个停车位(72#、74#、76#、78#),购于2012年,21楼1套为餐厅,建筑面积94.49平方米,购于2014年。原驻兰办资产已于2019年11月11日,县国资中心委托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
联系单位:崇信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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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