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号
意见建议的答复
张云刚、信小刚、李成院代表:
您提出的“加快老旧村部改造,提高配套资金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收到后,我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抽组人员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对接,制定印发了《崇信县2022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采取县财政补助、乡(镇)村自筹方式,投资1000多万元,对面积小于200平方米及功能配套不齐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18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新建及改扩建。其中,新建锦屏镇冉李村,柏树镇柏树村、三星村,黄寨镇黄寨村、水泉洼村、张明洼村,木林乡木林村,黄花乡杨家沟村8个;改扩建锦屏镇位家沟村,柏树镇吴家湾村、木家坡村,黄寨镇茜洼村、屈家洼村、黄土寺村,黄花乡高庄子村,新窑镇杨安村、宰相村、柏家沟村10个。
截至目前,除黄花乡杨家沟村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外,其余17个村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并且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的要求,统筹设置了党员活动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一站式便民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均已投入使用,真正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议事决策、党群活动、文明实践、服务群众的综合阵地。
感谢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0933-6123717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