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日期:2018-12-20 16:07 来源:崇信县黄寨镇人民政府 作者:崇信公管办 编辑:崇信公管办 肖罗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村社道路,为村社安装或维修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杨门队科社安装节能路灯的意见,镇上已安排专人进行了入户核实,计划列入2019年我镇项目计划实施列表,确保2019年落实到位。 联系单位及电话:黄寨镇人民政府 0933-6171267 黄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黄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篇: 崇信县水务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