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

 崇信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2011年—2020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平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机遇
(一)发展基础。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县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是教育普及程度得到提高。2010年,在全面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提前五年普及了学前一年教育。二是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1.2亿元,新建、扩建、改建了57所学校,新建校舍52578平方米,初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由2005年的4.17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9.03平方米。三是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招考录用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341人,解决了困扰我县多年的教师缺员问题,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87%、100%和100%,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47.3、7.5和10.9个百分点。四是教育质量稳步上升。 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高考上线率达到95%以上,初中、小学全科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80%以上,教育质量稳步上升的机制初步形成。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提高全县人口素质、推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
指标
单位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总数
县镇
农村
总数
县镇
农村
总数
县镇
农村
学校数
122
9
113
111
8
103
93
8
85
在校生数
16759
3366
13393
20787
6188
14599
17381
7462
9919
教职工数
797
264
533
922
337
585
1177
483
694
专任教师数
725
226
499
853
301
551
1139
456
683
毕业生数
2887
750
2137
3865
1717
2148
4505
1417
3088
招生数
3845
889
2956
3970
2465
1505
4316
2124
2192
专栏1:2000-2010全县普通中小学基本情况对照
专栏2:2000-2010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模
指标
单位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幼儿在园(班)人数
1526
1409
1998
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数
13384
17077
12184
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
1048
2667
4443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339
441
1244
高等教育各类在学总规模
249
1196
1875
普通高等教育
151
673
1328
其中:高等职业教育
98
523
547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95
2010
6500
 
专栏3:2000-2010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主要指标
与全市平均水平对照表
指  标
平凉
崇信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2000年
2005年
2010年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
46.9
53.6
42.4
47.1
54.1
60
小学入学率
99.32
99.76
99.82
99.4
99.9
99.9
初中升学率
50.63
69.31
86.33
35.3
68.7
91.6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48.81
60.63
82.87
35
74.1
85.1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纵观国内外教育的快速发展,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总体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区域内教育发展不均衡,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素质教育尚未得到全面落实;教育体制机制不完善,办学活力不足;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不高;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二)发展机遇。崇信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教育事业发展同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平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为崇信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施项目带动、工业主导、统筹城乡、整体推进四大战略,努力提升煤电、草畜、果菜、旅游四大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铜城煤电化循环经济、新窑煤炭工业、汭河川现代农业、龙泉寺-五龙山-唐帽山生态旅游四大功能区,把我县建成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十强县和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县,建成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富裕和谐秀美新崇信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使我县未来5-10年内将处在工业化加速期、城镇化提升期、农业产业化扩容提质增效期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全县现代化、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挑战。优先发展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三)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按照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立足县情,着眼未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力深化教育改革,以加快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着力点,以提高教师素质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教育协调发展,形成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四)发展目标。全力提高办学水平,按照高中教育抓普及、义务教育抓均衡、学前教育抓发展的思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相适应,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与效益,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到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总体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到2020年,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基本形成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总体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之上,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列,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学前教育。不断扩大幼儿园数量和办园规模,到2015年,完成县第一幼儿园的改扩建和县第二、第三幼儿园以及锦屏、九功、铜城、新窑、赤城、柏树、高庄、木林、黄花、黄寨共13个幼儿园的新建,对现有幼儿园和没有幼儿园的村办小学学前班进行规范管理,学前一年、二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5%、85%和75%以上、在全市率先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到2020年,继续巩固办园成果,提高办园质量,使学前教育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之上。
——义务教育。加大布局调整力度,优化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到2015年,全县学校由现在的71所调整到60所,其中初中4所,小学41所。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到2020年,继续完善学校布局调整,使全县中小学布局更为完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得到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县一中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到2015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新建学生宿舍5000平方米,新建教学辅助用房1万平方米,新建体育场1万平方米,使县一中学生容量达到3000人。通过发展县一中,改革职教中心,使我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在全市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职业教育。到2015年,县职教中心在校学生达到1500人以上,教职工达到120人左右,教师数和学生数分别增加60人和800人。加强办学的灵活性与主动性,根据我县产业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人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到2020年职普在校学生比例达到1:1。
——继续教育。到2015年,基本建立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体系,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以内。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教育成为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主渠道。
——民族教育。到2015年,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得到全面保障。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受教育程度和劳动技能培训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特殊教育。到2015年,残疾人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90%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残疾儿童入园率达到80%以上,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教师队伍。到2015年,小学、幼儿园、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高中阶段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矛盾得到彻底解决。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基础教育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形成一支符合教育现代化要求的教师队伍。
——教育信息化。到2015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崇信教育城域网,中、小学入网率分别达到100%,全面实现“校校通”。
专栏4: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对照表
指标
单位
平凉市
崇信县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万人
3.4
5.6
6.9
0.19
0.25
0.26
学前一年毛入学率
82.5
90
95
92
95
95
学前二年毛入学率
61.5
75
80
75
85
90
学前三年毛入学率
42.4
70
85
60
75
85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32.2
27
30
1.4
0.85
0.89
巩固率
85
93
95
99.5
100
10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万人
8.8
9.1
8.71
0.393
0.42
0.41
其中:中职在校生
万人
2.9
3
4.35
0.134
0.16
0.20
毛入学率
82.87
90
95
85
90
95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万人
2
3
5
3
4
5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责任机制。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和选用渠道,着力提高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六)坚持德育为先。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以基本道德规范和公民意识为基础,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创新德育形式,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七)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和开创美好未来。
(八)创办特色教育。积极开展书香校园、艺术校园、科技校园、平安校园、快乐校园和魅力校园“六园”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设施先进、质量优良、特色明显的示范性学校,建立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点的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加强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深入挖掘地域文化,引导学生了解崇信历史文化,激发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九)坚持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建设标准化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人才。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教育政绩、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三个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制度对素质教育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文化知识与思想品德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引导全社会更新质量观、人才观。
(十)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关注个体差异,满足每一个学生发展的基本需求,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打造高效课堂。改善学生的生活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实施学校星级食堂、星级厕所建设工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建立教育督察巡视制度,加大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力度,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
(十一)推进新课程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贯彻学思结合、知行并重、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推进分层教学、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三个转变”,把学校交给校长,把课堂交给老师,把学习交给学生。优化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进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开发具有崇信特色的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提高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的能力。
四、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
(十二)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并落实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配套政策,保证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入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重点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十三)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积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县城幼儿园布局,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其他资源,改建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持行政村发展村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经费减免以及优先安排建园用地等政策,鼓励村集体、社区等社会力量办园,努力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局面,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十四)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建立以县为主,县、乡(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加快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保教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
五、协调发展义务教育
(十五)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地区寄宿条件严重不足和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完善“两基”年检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努力控制辍学。
(十六)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四个集中”(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要求,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实施“强校带弱校、名校带新校”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均衡配置城乡、校际优质师资、设施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实行高中阶段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制度,着力探索解决择校问题。
(十七)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深化课程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严格执行课程方案,配齐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和信息化等学科教师,开足上好规定课程。深入推进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积极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营养水平。
六、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八)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推动高中教育由规模扩张向质量管理转变,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由单一的高考成绩评价向综合督导评估转变。
(十九)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设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消除大班额现象。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二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训创新人才的途径,办出特色。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省级试验,逐步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高中课程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二十一)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和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途径,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特色专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特别是财政投入力度。
(二十二)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积极争取实施国家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成示范性、综合性、开放式实训基地,基本建立起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实训网络。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好信息技术、矿山机械、采煤、煤电化运、旅游、能源化工等特色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项目。实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特聘计划,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二十三)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农村、服务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深化培养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订单式委托培养技能型人才。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实行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责任,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农村培训学习中心”,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十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收职业教育培训办法,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
八、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六)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到2020 年,全县基本建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二十七)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开放大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健全扫盲教育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扫盲和后续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农科教结合,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成人教育。
九、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着力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坚持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促进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
(二十九)重视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民族教育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提高教师地位,严格教师资质,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十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将师德列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环节,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将师德建设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严谨、创新、诚信的学术风气。建立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机制。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组织或强迫学生接受有偿补课和乱发教辅读物。
(三十二)提升教师业务水平。鼓励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倡导教育家办学,继续实施教育系统人才培养递进工程,重点培养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加强名师培养工作,重视创新中小学教师专业评价体系,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加强中小学校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教师等人员配备。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建立县级教师培训网络平台。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坚持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百千工程”,保证每位校长、教师每年至少接受1次培训。不断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将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继续探索送教下乡和城乡教师交流互动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实行教师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对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的教师,颁发统一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证书。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惩和资格定期登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培训监管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加强县职教中心的县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大力推进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把校本研修作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主阵地。
(三十三)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研究制定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探索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津补贴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落实和完善农村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定期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十四)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调配交流等管理工作。围绕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管理的新机制。对寄宿制中小学配备专职后勤服务人员。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中小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总编制内,按省、市的核编标准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进行校际之间人员调配。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探索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坚持资格准入、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统一公开考试招聘。逐步建立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两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专栏5:全县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指标
专任教师学历比例及合格率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9.2
80
95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7
30
50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合格率
94.2
96
100
普通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5
85
95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1.9
35
50
普通小学专任教师合格率
100
100
100
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2.9
65
85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1
5
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合格率
100
100
100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5
15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
87
95
99
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10
25
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
 
30
55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合格率
90.6
95
99
十一、加快教育信息化
(三十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和学校建设规划,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崇信教育城域网。制定与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相衔接、符合实际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行高效、应用广泛的教育信息化格局,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优化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着力解决偏远地区及农村中小学网络覆盖问题。以“校校通”、“班班通”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
(三十六)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全县基础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与资源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的远程学历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三十七)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强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和学习(课程)管理系统建设,整合现有教育管理资源,建成县级教育资源库,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十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三十八)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和多样化人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尊重个性发展和个人选择,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教育过程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加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力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改进人才评价和选用制度,逐步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片面追求学历的选人用人倾向。
(三十九)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发挥考试招生在公正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保证教育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统筹和组织各类招生、招聘考试。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在适龄儿童进入小学和初中时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公开制度,保障考生权益。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四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 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在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四十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继续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
(四十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统筹区域与城乡、区域内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依法核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和教育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十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四十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经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十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知名学校、企业、教育科研机构在我县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十四、保障措施
(四十五)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党内民主监督,全面推行党务、校务公开,健全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
(四十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到2012 年实现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县级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从2011 年起,在原有专项的基础上新增新课程改革、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应用等专项扶持资金。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和社会保障政策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积极落实各类教育项目实施中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县级财政超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收入按一定比例预算专项用于教育;完善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落实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专项资金。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设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坚持依法理财,完善中小学预算编制办法,保证预算编制不留缺口,细化预算收支科目,确保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县级教育财务管理和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强化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实施全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配置、使用、处置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十七)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规范办学和教育公平。完善教育行政审批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依法建立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制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十五、组织实施
(四十八)明确实施责任。本《规划》是指导崇信县未来10 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贯彻实施《规划》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与建设计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使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得到落实。
(四十九)完善评估制度。《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和教育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实施一段时间后,要围绕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实施评估,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十)加强监督检查。要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宣传,让群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县人大、政协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规划》实施情况要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并根据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及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实行表彰奖励和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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