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 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 增长,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促进 共同富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 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 抓好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坚持农业农村优 先发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增加 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加快农 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 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 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资源整合、多元增收原则。按照存量优化结构、增 量重点倾斜的要求,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筹安排使用,减少中 间环节,放大资金效应。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小额信贷为支撑, 吸引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主体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 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 和首创精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 体作用。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依托资源禀赋,综合考 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加快发展牛、果、菜特色产 业,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或外出务工,形成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目标任务
按照城镇居民收入稳中有增、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原 则,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市场导向,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建 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激发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动 性,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速稳定在10. 5%以上,确 保每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20 年底的4倍缩小到3倍以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明显的实 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做优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按照侦果川菜整县牛” 的发展思路和“建基地、强龙头、延链条、聚集群”的总要求, 全力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牛果菜 特色优势产业扩量提质创牌增效。牛产业方面:坚持规模养殖和 农户饲养同步推进,采取“国有公司+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 养殖小区+大户”等发展模式和企投户繁、寄养代繁、合作入股 等方式,不断优化养殖方式,带动农民养牛致富。果产业方面: 以建设全国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出口创汇基地和全市现代生态果 业集约化经营示范县为目标,加大果园建设力度,力争在果产业 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上求突破,推动栽植模式由乔化稀植向矮化 密植转变,建园主体由单家独户向联合共建转变,生产方式由劳 动密集型向高效节本化转变,果园管理由常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 转变,果品营销由产地销售向多元销售转变,产业开发由生产数 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不断提高果园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菜 产业方面:以汹河、黑河川区为重点,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 模式引进推广力度,持续扩大高原夏菜种植面积,积极发展设施 蔬菜,不断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开展集约化、规模化、设施 化、标准化种植,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蔬菜,依托崇信 甜瓜、崇信芹菜等特优品牌,不断延伸蔬菜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拓宽增收链、完善利益链,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县农业
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发展“五小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在培育发展牛果菜等特 色优势产业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 宜加则加、宜商则商”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分类指导, 采取政策引导、财政奖补等措施,鼓励支持有意愿的农户有效利 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闲置宅基地、闲置窑洞,积极发展小庭 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产业,通过多种经营模 式拓宽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 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依 托,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实现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积 极搭建农业投融资和产业化经营平台,以国有平台承接政策、争 取资金,以龙头企业对接市场、连接基地,以联合社上联龙头企 业、下联合作社,以合作社带动农民、发展产业,带动农民全方 位、全环节地参与到产业链条中。鼓励县农投公司、名翔公司、 伊顺祥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国有公司+联合社+ 合作社+农户”“龙头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将农民纳入现 代农业发展体系,通过订单生产、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 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民增收。(牵头单 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和商务局;责任单位:
县农投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4. 提升产业质效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绿色化、优质化、 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推行农业绿色发 展方式,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护型农业, 提升农产品品质。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以打响“崇信苹果” “崇 信芹菜” “崇信甜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强化品牌营销,着力 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牵 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行“线上+线 下”销售的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农 村电商企业,规范提升村级电商服务站运行管理。依托县电子商 务中心平台,探索建立“企业+基地+网店”或“协会+合作社+ 网店”模式,发挥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 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扩大 销售规模。充分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通过举办和 组织参加各类博览会、推介会、展销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 品销售对接活动,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 接,拓宽农产品线下营销渠道,稳定农产品销售价格,促进农民 增收。(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 .发展乡村旅游业和服务业促进农民增收。以打造国家全域 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按照打造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示范县的目标定 位,加快乡村建设行动步伐,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丰富村庄 产业资源、文化资源、生态资源,推动文旅、农旅深度融合,大 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采摘体验农业,提升乡村旅游的内 涵和品质,引导农民开办民宿、农家乐、小商铺,增加农民经营 性收入。(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 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促进农民增收。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 展政策,立足县情实际,按照“整体规划,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惠民优先”的思路,结合乡村振兴、光伏惠民、电能替代、清洁 供暖等政策支持,在锦屏镇、黄寨镇、柏树镇、黄花乡四个乡镇 开展分布式光伏整乡推进试点工作。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健全服 务保障体系,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发电方 式,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养殖小区、设 施果菜种植基地发展光伏发电,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 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能源发展中心、县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 政府)
(二)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健全完善信息咨询、技能 培训和权益维护等就业机制,优化稳岗就业政策,继续发挥好乡 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就业载体作用,做好乡村富余劳 动力有组织劳务输转,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在实施乡村建 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 提档升级等“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当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 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谋划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认真做好务工 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 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优先吸 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乡村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牵头单位:县 人社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乡 村振兴局、县林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做好异地劳务输转工作。认真分析形势,把握机遇,加大 用工信息采集和组织引导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民工走出家门,到 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北京、天津等 发达地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为集中出行的务工人员采取包车、 专列等方式,开展有组织、点对点一站式输转服务。(牵头单位: 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 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 服务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结 合地方优势产业,确定鼓励农民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加快发展 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电商物流型、 休闲旅游型、建筑劳务型等企业。认真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 将返乡创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税费减 免、金融信贷、创业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市 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经 市级认定后,按照政策给予一定奖补。(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税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 人民政府)
4. 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动员社会各种培训资源,采取 多种运行方式,综合运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其他培训补贴政 策,全面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依托各类技工学校,做 好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合格并 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优先转移到城镇就业。人社部门牵头, 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农 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 农村劳动者实施创业培训,有关部门积极提供创业指导,落实创 业培训补助、小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帮助其成功创业。(牵 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局、县乡 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参加 医疗保险的政策,将农民工及其子女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高度重视农民工 维权工作,尤其要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以宣传《农民 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切实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农民工 依法维权的绿色维权通道,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人社
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盘活资源要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增收。以农村集体资金、资 产、资源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股份合 作社为重点,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未承包到户的土地、闲 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休闲 农业和乡村旅游;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积累资金、 帮扶资金等资金,采取入股龙头企业、村村合作、村企联营等多 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把集体增实力、产业增效益、农民增收益 有机统一起来,实现集体和农户双赢。(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 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促增收。进一步深化农村闲置宅 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持续拓展改革试点范围,丰 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探索形成新的改革模式。鼓励农户 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将乡村闲 置的校舍、厂房、废弃地、宅基地等资源进行盘活利用,重点支 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适合本村实际的新产业、新业态,增 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促增收。将农村“三变”改革与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承 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按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 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资金和农户自有资产资金等类别,全面登记 造册,建立管理台账,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 以资本的形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按 股分红,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县农 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金融支持促增收。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农业企 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经营主体的新型信贷产品。继续 做实“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 “崇 信县红牛产业发展担保贷款”等业务,探索推行特色产业小额贷 款财政贴息机制,按照农户申请、信源担保公司担保、银行贷款、 财政贴息的方式,解决农户发展产业资金难题,带动扩大产业整 体规模。提高农户小额贷款覆盖面,推广针对农民工、创业农民 的小额贷款业务。支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提高农户融资能力,解决农户发 展产业、自主创业融资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人行崇信支行)
(四)强化政策落实,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1 .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 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资 源向农村倾斜下沉,持续推动农村教育、医疗、道路、水价改革, 降低农民生产生活成本。加快乡村道路路网建设,推进公路建设 项目更多向农村倾斜,让农民出行更加通畅。优先发展农村教育 事业,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乡村教师资源 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让农村适龄儿童在农村就学,减少教 育成本。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 度,促进医疗资源乡村倾斜,降低农民就医成本。加快推进农业 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一次核定、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分析农业 生产生活用水、农田水利用水良性运行和农民承受能力等因素, 对乡村农业用水、生产生活用水水价进行调整,降低农民生活生 产成本。探索推行化肥、农药等农资统购经营模式,降低农资市 场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农民农资支出。(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 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2.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退耕还林、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特色产业补助、农村低保、临时救助 等强农惠农政策,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放力度,加快落实到户 补助资金,让农民从政策支持中增加收入。(牵头单位:县财政 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 民政府)
3. 探索建立三次分配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 “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开展分配制度 改革,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税收调节力度,鼓励高 收入人群更多回报社会,积极引导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以扶贫、助 学、救灾、济困、解危、安老等公益形式进行慈善捐赠。强化相 关部门监督职责,督促在县内外工作的子女尽全力赡养在家的农 村老人,给农村留守老人更多的养老资金。鼓励开展形式多样帮 扶互助行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农村孤寡老人 和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切实解决农村“一老一小一困” 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 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 强化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农民收入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断加大对乡镇农业统计员、 辅助调查员和农村记账户的指导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 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依法统计、应统 尽统,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统计数据审核 评估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农民收入增长的指标变化趋势,扎实做 好农民收入的调查统计和数据评估上报工作。(牵头单位:县统 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林草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六) 开展动态帮扶,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坚持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帮扶对象动态清零的原则,对脱贫 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 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收入不稳定的严重困难户,按照《崇信 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按月开展监测 和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变化
情况。对监测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制定完善“一 户一策”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开发式帮扶政策,及时开 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 入现有社保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已脱贫户收入稳定 增长。(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 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 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谋划、抓落实,确保农民增收工作扎实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把农民增收的目标任务细化分 解,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 强化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要加大强农惠农资金拨付力 度,加快各项补贴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快速落 实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扶持 政策,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 强化责任落实。增加农民收入是一项系统工程,农业 农村、人社、发改、财政、乡村振兴、林草、工信和商务、统计 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增加农民收入 的各项措施落细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分析会议,强化 问题导向,协调解决促进农民增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 题,凝聚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农业农村、人社、林草、统计等部门 要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分析指导,总结推广促进农民增收的好 经验、好做法。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 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农民对 惠民惠农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产业、参与经营,持 续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附件:崇信县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共同 富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崇信县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促进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聪 |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
副组长:赵志刚 | 县委常委 |
杜渤 | 县政府副县长 |
成员:田丰钧 |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
李红伟 | 县人社局局长 |
朱武奎 | 县发改局局长 |
关伟 | 县财政局局长 |
孙小涛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李青云 | 县卫健局局长 |
秦琰钧 | 县水务局局长 |
张宏伟 | 县医保局局长 |
于文涛 |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
徐继成 | 县统计局局长 |
吴军文 |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
张志强 | 县教科局局长 |
朱清源 | 县文旅局局长 |
朱富强 |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
张继珍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草局局长 信海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崇生县民政局局长
崇磊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张明芳县能源发展中心主任
信小刚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斌新窑镇人民政府镇长 金涛涛黄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盼生柏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喜军木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志峰黄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田丰钧同 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 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 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