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帮扶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协作配合,对照市上《关于扎实开展“十五个聚焦”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质量的通知》,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攻坚“十大行动”,组织乡村干部、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及时进村入户,深入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全面整改各类突出问题,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二、严格驻村管理。乡镇要严格落实驻村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钉钉”考勤打卡和请销假制度,认真落实公示、例会、学习、报告等工作制度。派出单位要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回访,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驻村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情况,按月及时发放驻村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每年为驻村干部按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开展1次健康体检。驻村工作队员必须确保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住村不少于160个工作日,连续请假3天及以上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连同请假条上传钉钉管理平台,坚决杜绝1或2天分批多次在乡镇请假,变相规避县级审批程序;严禁选派驻村干部参与单位其他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选派工作人员参与单位工作的必须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同时,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定期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钉钉视频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人员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工作不作为、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驻村工作队员和派出单位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帮扶。县直各帮扶单位要按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要求,深入开展“访民情、解民难,办实事、促振兴”脱贫群众大回访专项行动,对全县79个行政村所有“三类户”和脱贫户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走访,深入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帮办各类实事好事,不断提高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驻村工作队要按照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清单所列8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开展工作,常态化联系走访群众,每月对帮扶村“三类户”开展1次走访,每季度对脱贫户、一般户开展1次走访,常态化做好动态监测纳入工作,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四、营造浓厚氛围。县直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深入挖掘帮扶工作中具有可行性、代表性的典型亮点,特别是为脱贫群众排忧解难的具体事例、千方百计为村民增收致富的措施办法、感人事迹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单位和干部用心、用情、用力为脱贫群众谋致富、谋幸福的鲜活场景,营造比学赶超、大抓落实、争先进位的良好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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