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经第二次修订公布

建筑作为主要的用能终端,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对促进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经第二次修订公布实施。本次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测评运维等全过程监管,为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本次修订还取消了有关罚款事项。

《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8年8月2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公布。根据2019年12月2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3年12月3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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