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2023年3月城市低保评审会议初审通过新申报低保人员拟享受保障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保障人口 | 保障类别 | 保障标准 | 备注 |
1 | 梁海龙 | 男 | 35 | 5 | 差额三 | 585元/月/人 | |
2 | 张转琴 | 女 | 45 | 3 | 差额二 | 600元/月/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17日至3月24日,以上情况,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们将按程序进一步审核确认,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监督电话:
城市社区:0933—6123695
东街社区:0933-5936598
西街社区:0933-5936569
滨河路社区:0933-5933633
鱼堡子社区:0933-6104979
崇信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