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医保局等部门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3-01-16 15:34 来源:崇信县城市社区 作者:王红艳 编辑:王红艳 崇医保发〔2022〕 11号关于转发平凉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转发省医保局等部门关于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关于转发市医保局关于调整医疗救助有关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 转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