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要求,现对崇信县龙泉水库工程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否则将其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单位:崇信县自然资源局(崇信县永丰街206号)
咨询电话:0933-6121193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龙泉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崇信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建设项目代码:2407-620823-04-01-583965
建设项目依据:《崇信县水网建设规划》(崇政复字发〔2025〕3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崇信县柏树镇闫湾村、张湾村;黄寨镇大麦沟村;锦屏镇关村村
拟用地面积:用地面积15.51公顷,其中农用地15.51公顷(耕地0.7461公顷)(以最终预审意见为准)
拟建设规模:新建水库一座,配套水厂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