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崇信县锦屏镇关村一宗地(6.09亩)规划条件制定报告》和变更《崇信县锦屏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条件制定报告》的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崇信县锦屏镇关村一宗地(6.09亩)规划条件制定报告》
本地块位于锦屏镇关村村,关木路口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4056.79平方米(约合6.09亩),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0.7-1.5(不含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2米,绿地率不大于15%。
二、变更《崇信县锦屏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条件制定报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2023年11月1日,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4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原《崇信县锦屏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条件制定报告》进行变更调整。总占地面积调整为4.4599公顷(合66.89亩),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1302),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20%,规划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界线不小于3米,退北侧省道304线20米,退西侧规划东一路6米。
监督电话:0933-6121193
附件:《崇信县锦屏镇关村一宗地(6.09亩)规划条件制定报告》和变更《崇信县锦屏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条件制定报告》的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规划条件报告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