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城市社区管委会复审公示、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现将符合条件的刘会香1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刘会香
公示时间:9月2日至9月4日,以上情况请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223001
受理单位:崇信县房产服务中心
崇信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9月2日
经本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城市社区管委会复审公示、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现将符合条件的刘会香1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予以公示:
刘会香
公示时间:9月2日至9月4日,以上情况请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3-6223001
受理单位:崇信县房产服务中心
崇信县新西街公租房配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