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城市管理执法迈向法治化新阶段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将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2006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从原有119条扩充至144条,新增30余类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不仅回应了新时代社会治理需求,更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和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行动指南。作为连接全国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平台,我们认为新法的实施将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迎来三重变革:

一、明确职责边界,破解城市管理执法难题

新法将多项长期困扰基层执法的问题纳入规制范围,为城管和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例如:

  • 高空抛物:明确对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以拘留或罚款,与刑法“高空抛物罪”形成梯度治理,解决了以往城管部门难以取证的困境。

  • 噪声扰民:突破“唯分贝论”,将“长期故意干扰生活安宁”作为认定标准,并增设拘留措施,为城管处理夜市摊贩、广场舞等噪声问题提供法律武器。

  • 共享单车乱停放:新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规制,为城市管理中涉及公共秩序维护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例如,北京在2025年工作意见中已强调“非现场监管”与“精准执法”,新法的实施将与此类实践形成互补,推动执法规范化。

二、推动执法方式创新,强化科技赋能

新法注重执法方式的现代化转型,为城管和执法提供新思路:

  • 非现场执法:新法明确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支持城管部门利用监控探头、无人机等设备取证,破解“执法到场、违法消失”的难题。例如,杭州已试点“AI识别+自动派单”模式处理流动摊贩问题,与新法精神高度契合。

  • 信用监管:新法要求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与城管领域的“商户信用积分”“红黑名单”等措施结合,可实现对违法者的精准监管与教育引导。

此外,新法鼓励运用调解、劝诫等柔性方式,与城管“721工作法”(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相呼应,推动执法从“管罚”向“治理”转变。

三、强化部门协同,构建“大综管”格局

新法多处体现跨部门协作要求,为城管和执法提供机制保障:

  • 养犬管理:新法将违规饲养烈性犬、遛狗不拴绳致伤等行为纳入处罚,并明确公安部门主导、城管配合的职责分工,与《动物防疫法》及地方条例形成合力。

  • 夜市整治:对夜市噪声、油烟等问题,新法赋予城管与环保、市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权限,破解以往“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困局。

此类规定有助于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联合处置”的闭环,提升治理效能。

四、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公信力

新法对执法程序提出更高要求,推动城管和执法规范化:

  • 全程记录:明确四类执法情形需全程录音录像,倒逼执法人员注重程序正义。

  • 权利保障:扩大听证范围,要求执法文书送达规范,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

这些规定与《行政处罚法》修订精神一脉相承,要求城管和执法从“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减少执法争议。

结语:以法治思维深化城市治理创新

新法的实施不仅是法律体系的完善,更是城市治理理念的升级。各地城管和执法部门需加快制定配套细则(如噪声认定标准、非现场执法规程),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并推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全国城市治理服务平台将依托案例库与专家网络,协助各地解读新法、推广实践,共同推动城市管理从“管罚”向“共治”蜕变。

法治是城市治理的基石,而良法善治终将让每个人在城市中感受到公平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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