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5〕71号文件,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李彦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新勇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振华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嘉波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薛博雄同志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朱迎春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梁晓东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史双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新窑司法所所长职务;
谯恒民同志任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梁小刚同志任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艳子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职务;
关高峰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李 鹏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张静怡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鹏伟同志任锦屏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 茹同志任新窑镇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 煜同志任黄花乡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锦屏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所长、站长)职务。
免去:
李仲瑜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关秋红同志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霞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 东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高鸿雁同志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职务;
杜文辉同志县新窑林场副场长职务;
王鹏鹏同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