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通报

20211月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2021年第1

一、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

20211月,全县基本医疗基金收缴收入共6321.788万元,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293个,参保职工6983人,缴费收入4003.36万元,其中单位缴纳2602.98万元,个人缴纳1400.38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675人,基金应收入2318.42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318.428万元,目前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尚未到位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参保缴费人数

 

6983

 

其中:在职职工参保人数

 

5880

 

参保退休人数

 

1103

 

参保单位

 

293

 

参保缴费金额

万元

 

4003.36

 

其中:单位缴纳金额

万元

 

2602.98

 

个人缴纳金额

万元

 

1400.38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参保缴费人数

 

82801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人数

 

19626

 

个人缴费金额

万元

 

2318.428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金额

万元

 

549.528

 

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参保缴费人数

 

4376

 

参保缴费金额

万元

 

900.82

 

其中:单位缴费金额

 

 

900.82

 

二、财政补助及部门代缴情况

2021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8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 550元(中央财政补助440元,省级财政补助97.6,县级财政补助12.4元)医保资助19158人205.524万元,残联资助5075人142.15万元,卫健资助5276人147.728万元。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全年

备注

中央财政补助

万元

 

440

 

省级财政补助

万元

 

97.6

 

县财政补助

万元

 

12.4

 

合计

万元

 

550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代缴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资助人数

资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医保

19158

205.524

 

2

残联

5075

142.15

 

3

卫健

5276

147.728

 

合计

 

29509

495.352

 

三、待遇审核结算情况

截止1月底,各类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0718人次,支出814.2万元,其中,城镇职工住院108人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7.91万元,职工慢病报销152人次,支出31.45万元,职工普通门诊报销10487人次,支出95.48万元,职工生育报销20人次,支出8.5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1548人次,支出372.0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711人次,支出118.61万元),城乡居民慢病门诊报销655人次,支出72.07万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14395人次,支出101.47万元,门诊“两病”报销2774人次,支出23.36万元;医疗救助579人次,救助资金支出71.8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医疗救助428人次,救助资金支出43.39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算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住院人次

人次

108

108

 

    其中:异地住院人次

人次

10

10

 

公务员医疗补助人次

人次

106

106

 

普通门诊人次

人次

10487

10487

 

特殊慢性病门诊人次

人次

152

152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

万元

37.91

37.91

 

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万元

3.32

3.32

 

统筹基金支付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

万元

31.45

31.45

 

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费用

万元

95.48

95.48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

%

 

79

 

定点医疗机构数

 

14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结算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住院人次

人次

1548

1548

 

其中:异地住院人次

人次

562

562

 

特殊慢性病门诊人次

人次

655

655

 

普通门诊人次

人次

14395

14395

 

门诊“两病”人次

人次

2774

2774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

万元

372.01

372.01

 

其中:异地住院基金支付

万元

224.91

224.91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统筹费用

万元

101.47

101.47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两病”费用

万元

23.36

23.36

 

统筹基金支付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

万元

72.07

72.07

 

3、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结算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住院人次

人次

20

20

 

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

万元

8.58

8.58

 

4、大病保险报销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大病保险报销人次

人次

 

3758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人次

人次

 

2198

 

大病保险报销费用

万元

 

1038.03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费用

万元

 

424.75

 

5、医疗救助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医疗救助基金收入

万元

 

441

 

医疗救助人次

人次

579

579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人次

人次

428

428

 

医疗救助费用

万元

71.87

71.87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费用

万元

43.39

43.39

 

6、医保扶贫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

 

19626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人数

 

1962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人数

人次

471

47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门诊慢病人数

人次

191

19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人数

人次

3639

3639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病门诊人数

人次

1498

1498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金额

万元

 

549.528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金额

万元

 

141.5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住院统筹费用

万元

118.61

118.6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门诊慢病费用

万元

19.4

19.4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门诊统筹费用

万元

23.14

23.14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病门诊统筹费用

万元

11.96

11.96

 

四、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支情况

1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003.36万元,总支出173.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18.428万元,总支出581.5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基金总收入

万元

 

4003.36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万元

 

4003.36

 

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

 

 

 

基金总支出

万元

173.42

173.42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万元

173.42

173.42

 

上解上级支出

万元

 

 

 

基金累计结余

万元

 

3829.94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0.

标 名 称

单位

1月

1-1月

备注

基金总收入

万元

 

2318.428

 

其中:医疗保险费收入

万元

 

2318.428

 

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

 

 

 

基金总支出

万元

581.5

581.5

 

其中: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万元

581.5

581.5

 

上解上级支出

万元

 

 

 

基金累计结余

万元

 

1736.928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平均住院费用超限额情况。

(二)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持续存在上报的审核表起付线未修改为最新标准,审核标准数据统计错误,没有按要求上报审核表等提出的问题屡教不改。

(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审核资料不严谨、初审粗心,没有按政策要求初审资料,补偿凭证患者信息打印错误,资料装订错误,病案首页、出院记录、费用清单不盖章,收费票据总费用和补偿凭证费用不一致等问题存在。

(四)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不按时报送审核资料。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基金运行管理效率,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强交流沟通,认真做好基金的拨付、上解、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到因收尽收、支付合理、管理严格、监督有力。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资料审核流程,确保补偿资料真实,程序规范,提高报销准确率。

   (三)加大对“两定”机构违规行为的日常监管处罚力度,形成震慑,维护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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