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四项举措扎实开展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积聚优势和整合效应,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2020年整合9个部门17项省、市、县相关资金3929万元,重点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方案,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审计局负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规划、技术指导和竣工验收等职责,形成了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资金整合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财政、扶贫、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为规范资金管理,明确整合资金的建设内容、靠实各部门责任,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通过征求各责任部门意见、召开会议组织讨论,修定了《崇信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了《崇信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对整合范围、整合程序、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部门职责、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规范,为整合资金的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严格整合程序,确保整合质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对部门、乡镇、贫困村等提出的项目需求计划,区分轻重缓急进行筛选,严格评审论证,编制《崇信县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上报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财政、扶贫部门备案,同时下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贯彻执行。

  四是强化监管,确保资金规范运行。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告栏对整合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审计、财政、扶贫及项目主管部门定期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以脱贫成效为主要标准,对整合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确保了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关于2020年度贫困退出验收和脱贫成果

下一篇: 崇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