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焦深度贫困村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山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就我县聚焦深度贫困村户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集中攻坚的区域和重点
1.以南部山区特困片区、北塬干旱特困片区以及南塬沟壑区特困片区三个特困片为主战场,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涉农项目和政策举措、领导力量都要向三个特困片区集中倾斜;以贫困发生率在20%以上的4个贫困村、1个非贫困村以及剩余的贫困人口及因病致贫、因灾返贫和贫困老人等特殊人群为重点,集中最强的帮扶力量、最有实力的帮扶单位、最优质的帮扶资源,因人因户施策,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
二、迅速提升壮大富民增收产业
2.全力发展壮大牛产业。成立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实加强牛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力量。
县级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的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母牛保护、肉牛繁育、规模养殖、品种改良等项目。对建档立卡贫困养牛户,在市上每头每年给予500元养殖补贴的基础上,对基础母牛县上按照每产犊1头4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每种植1亩苜蓿饲草1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在牛舍建设、饲草种植、机具配置、母牛购置等方面,给予贫困户3-5万元的精准扶贫贷款或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支持。乡镇畜牧兽医站免费为贫困养牛户提供肉牛冻配改良服务,每冻配改良成功1头,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为乡镇畜牧兽医站补助100元,如发现群众在外地付费进行冻配改良的,相关费用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力争使每个有养殖能力的贫困户达到两年养殖3头牛、3年养殖5头牛的规模。
大力发展牛产业合作组织,支持适度规模化养牛场建设,加快发展专业大户、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贫困户利用废旧庄基进行圈舍改造,发展舍饲养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或改造圈棚养殖肉牛3头以上的,每座牛棚补助1万元。对于历年享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办的养殖小区由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审计局、县监察局抽组人员进行核查,对未达到养殖规模或闲置的限期整改,否则由县畜牧局和相关乡镇收回支持的财政资金。到2020年,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办一个常年存栏规模在200头左右的规模化养牛场。
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围绕饲草料生产配送、标准化养殖、购销屠宰、精深加工和流通销售等,打造牛产业全产业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依托绿源牧草公司,积极动员引导贫困户种植苜蓿饲草;依托伊顺祥牛业等县内龙头企业,探索推行“企业+金融+贫困户”的带动扶贫模式,由企业担保,贫困户取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采取订单式养殖,建立企业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通过养殖“崇信红牛”增收。
3.全面提升做强果产业。成立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充实加强果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力量。
按照适宜区全覆盖的要求,鼓励引导贫困群众集中种植以苹果和核桃为主的果树经济林。县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的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示范园区建设、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果农培训等。对贫困户自行发展的零散果园,免费提供苗木,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实行技术包干指导制度,并在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套袋等果园管理环节,按照苹果亩均500元、核桃亩均300元的标准,从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予以补助。对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要求的山地果园,纳入退耕还林面积,按政策规定为涉及农户兑现相应的补助资金。到2020年,适宜栽植果树经济林的贫困村、户均果园面积达到4.5亩,人均达到1亩以上。
坚持用公司化模式提升果产业,依托海越公司矮化密植苹果园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利用村级互助资金、产业扶贫贷款,采取贫困户入股的方式发展苹果产业,加快果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带动贫困户获得更多的产业收益。
加快组建苹果产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新品种引进、果园管理、果品销售加工、品牌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崇信苹果”品牌,带动果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扩大崇信苹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果品营销队伍和网络建设,发挥各种果品中介组织及专业协会的作用,及时向贫困户反馈果品交易信息、供需信息和价格信息,提高贫困户果品外销能力。
4.加快发展提升菜产业。成立菜产业领导小组,充实加强菜产业办公室工作力量。
以汭河、黑河川区为重点,积极支持贫困群众发展蔬菜产业。县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特色种植基地、品牌培育、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等。对发展设施蔬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补助政策不受产业规模限制,单体面积在0.8亩以上的日光温室每座补助4万元,单体面积在0.5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每座补助2万元,单体面积在0.2亩以上的小拱棚每座补助600元;对种植露地瓜菜人均1亩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600元。同时,免费为贫困户提供种苗,加强跟踪指导和技术培训。到2020年,适宜发展菜产业的贫困村、户均设施蔬菜面积达到2亩,人均0.5亩以上。
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丰园、方盛公司、龙祥公司和优品蔬菜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和协会组织在蔬菜购销、贮藏保鲜、流通等环节的引领带动作用,借助电子商务、旅游等新业态,积极推广“崇信芹菜”“崇信甜瓜”等特色品牌,逐步建立并完善蔬菜流通销售体系,不断提升蔬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流通率。
5.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成立劳务产业领导小组,充实加强劳务办公室工作力量。
统筹整合人社、教育、农牧、林业、财政、扶贫、科技、工会、妇联等部门培训项目资金500万元,实施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项目,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脱贫培训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年培训贫困劳动力2000人以上,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组建县级劳务输转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发达地区劳务合作,采取政府搭桥、签订协议、企业订单、中介参与等办法,实现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输出工种与发达地区需求的全面对接。对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成功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30人以上、有稳定收入、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给输出劳动力每人300元交通补助。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每年至少输出1名劳动力,人均劳务收入2万元以上。
6.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富民产业。支持发展生猪、中药材、林下养殖、木本油料等区域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等多元富民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对产业大户、协会、企业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给予扶持。
7.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学习借鉴贵州“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改革经验,引导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土地和农业设施、农用机械、扶贫到户资金项目等作价入股参与分红,提高贫困户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
三、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8.大力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抢抓国家金融扶贫的政策机遇,积极衔接争取国开行政策性贷款,大力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年计划总投资6.1亿元,其中2017年完成投资1.43亿元,硬化(砂化)村组道路63.1公里,硬化巷道13.5万平方米,修建排洪渠81.8公里,便民桥涵8座,安装太阳能路灯2282盏,建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7处,村级文化广场9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处。建设绿色走廊82公里,造林绿化1000亩,治理沟渠、河堤4.4公里,实施节水灌溉工程1440亩,购置配备农村环卫设施。
9.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实施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社道路工程、油返砂、窄加宽等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农户庭院硬化,支持产业基地、田间道路建设,对重点产业区道路进行硬化砂化,全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20年硬化村社道路200公里以上,砂化生产道路200公里以上,实施贫困村道路网络连接工程18.5公里,实现“村村通”向“村内通、户户通”转变。
10.全面实现饮水安全。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通过管网延伸、改造配套、联网工程、入户工程、新建工程等措施,集中解决工程建设标准低、水量和水质保障不高、水源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使贫困群众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和水源地保护工程,铺设黄花高位水池至木林水站供水管道18公里、饮水管网33.7公里;实施左营沟水厂、新窑水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完成新窑镇大兴村供水工程。充分利用维修基金,加强农村供水设施维修改造,加大供水保障,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入户率、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均达到95%以上。
11.全面改造农村危房。对全县30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1.25万元。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较弱的特困户,通过社会募捐、帮扶单位捐资帮建、村民互助建房、县乡政府兜底建设幸福大院等方式,切实保障农户的基本住房安全。对政府兜底修建幸福大院集中安置的,除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外,由县财政为每户另行补助1.5万元建房补贴。
12.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考虑道路交通、饮水安全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依托县城、乡镇、中心村、棚户区改造、新建移民新村等进行安置,对全县39个村70社142户521人(贫困户127户46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做到应搬尽搬。
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优惠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中央预算内人均补助8000元全部用于住房建设;人均配套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享受3.5万元长期贴息贷款,可用于住房建设,也可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非贫困户人均省级财政补助5000元。
13.加快村级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村级组织管理服务水平,2017年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村部19个,对新建面积9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由县财政补助20万元,改扩建村部每个补助10万元,维修村部每个补助5万元,实施15个村部绿化美化工程。
加大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集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建成青泥沟、西刘、杨安、宰相4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7个非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不断提高贫困村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服务保障水平。
14.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制度,对甘肃户籍在园幼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保教费。补助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免除,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收取。
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对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中学每人每年1250元的标准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农村中小学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免费发放营养早餐;对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教师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严格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和辍学的学生全部入学。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就读公办普通高中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免除学杂费;就读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做好高考地方高校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农村专项等招生服务工作。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2000元学费,并发放每人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学年45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500元的标准免除(补助)书本费。对考入高等院校有需求的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不超过12000元。
15.不折不扣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实行重大疾病患者费用再报销,经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对城乡居民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农户提高5个百分点。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住院费用不足3000元的,由县财政按同等比例给予报销。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3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取消年内最高5万元限制,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有省列50种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和单病种付费标准进
行专项救治,合规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民政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解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取消住院押金,出院时仅支付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制度。
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配齐必备医疗设备,利用“三支一扶”就业政策,鼓励各类医学院校毕业生自愿到贫困村担任村医,提高村医执业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养,2020年前每个乡镇卫生院平均达到5名以上。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6.积极开展社会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对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对象每月分别补助292元、275元、84元、58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补助标准。落实“拆户保”“单人保”措施,对农村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全面落实医疗救助特惠政策,对农村五保和一类低保对象全额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对二类低保对象按30%的标准资助,对三、四类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15%的标准资助;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中特困供养对象按100%的比例全额救助。对因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贫困家庭,由县政府研究落实临时救助措施。
对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对象,落实每年分别补助6840元、5220元的补助标准,县级配套不低于600元。
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现行基础上适度提高贫困户养老金发放标准。
17.实施生态扶贫和环境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天然草原保护与建设、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补偿、防护林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进一步向深度贫困村社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逐步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优先支持移民搬迁迁出区、农村废旧土窑洞、宅基地的复垦和整治,复垦后的土地作为生态建设用地。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使部分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保洁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四、集中项目资金全力攻坚
18.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县上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县财政单列民生支出、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将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用足、用活上级金融政策,破解融资难题。
19.强化金融扶贫支持。积极申报争取甘肃省1000亿元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有效增加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信贷供给。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对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5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小额信用贷款。对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后,发展牛、果、菜等增收产业资金仍有缺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视产业发展规模给予5-8万元、3年期以内、同期银行利率50%的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快设立普惠金融事业机构,创新发展“银行+企业+贫困户”“银行+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银行+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信贷模式,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不符合信贷条件、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积极引导吸纳至产业协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并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成效好的,按吸纳贫困户数量给予相应规模的产业贴息贷款支持。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本),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贷款,拓宽贫困户贷款途径。
积极开展中药材、经济林果、畜草产业等特色产业保险,推广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扩展贫困乡村现代金融服务网点、支付系统辐射范围,增加基础性普惠金融服务。
20.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省、市、县涉农政策中的项目资金和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进行归集整合,捆绑使用,集中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五、集中领导力量打好攻坚战
21.建立健全领导包抓责任制。健全落实县委常委联乡包村、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县直部门包村制度,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每人联系1个乡镇,包抓1个贫困村或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其他县级领导每人包抓1个贫困村或重点非贫困村,用最强的力量,最普惠的政策,解决贫困村的实际问题。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每个贫困村确定4个以上县直部门联系帮扶,运用行业资源帮助贫困村社抓产业、建项目、夯基础、强保障。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干部进行“一对一”帮扶,实现贫困户包抓帮扶全覆盖。
22.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工作力量。从县直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高于20%的非贫困村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确定一名优秀科级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要优先向贫困村配备。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和考核考评,使他们尽快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行家里手,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不合格的及时问责撤换。
2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针对性的选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注重从产业带头人、返乡创业务工人员、复退军人、大学生村干部(村官)中培养、选拔两委班子成员,切实解决一些贫困村党组织力量偏弱、村干部带头致富能力不强等问题。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村干部业绩考核与工资报酬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力度。
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发展成党员,把党员致富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共同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留存县管党费至少10%用于支持贫困村党员创业带富培训,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鼓励支持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合作社、致富项目。
24.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鼓励吸引县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我县设立加工、制作、装配、营销等分布式企业网点,打造以“就业扶贫车间”为载体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脱贫模式,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组织县内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
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光彩事业”等社会扶贫活动,鼓励和动员有条件的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六、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
25.实施最严格的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深度贫困村户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查制度,采取常规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内部督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督促检查深度贫困村户“两不愁、三保障”等脱贫指标体系的完成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强化对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和《崇信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镇工作实绩考核实施细则》,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考准考实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绩。
26.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完成脱贫任务的乡村给予奖励。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使用,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深度贫困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优先重用,对在扶贫开发中发挥作用充分、表现优秀的部门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优先使用。
对每年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完成较好、成效明显的县直单位,在机关目标考核中的优秀名额增加5%。
27.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采取一次提醒谈话、二次调整岗位、三次实施问责方式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对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由县委、县政府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8.严格监管扶贫资金使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加大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监督执纪力度,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