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平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平凉市“1+5”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7〕68号)和《平凉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平脱贫领办发〔2017〕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基本情况。崇信县属省级“插花型”贫困县,全县总面积85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万亩,人均3.5亩。辖4镇2乡1个工业集中区,共79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5个,深度贫困村5个。2016年底全县总人口10.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2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62万人,贫困发生率7.58%;2016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4.8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56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20元(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81.3元)。
(二)脱贫攻坚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贫困人口由2013年的1.97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0.62万人,累计减贫1.3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3.8%下降到7.58%,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2%,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个百分点。贫困群众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有效缓解,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三)困难和问题。虽然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从重点区域来看,剩余贫困人口大多集中在新窑南部山区特困片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低,脱贫成本高、难度大;从重点人群来看,贫困人口中老年人、残疾人、大病患者所占比例较高;从助农增收方面来看,产业基础薄弱,组织化程度低,示范带动效应不够明显,贫困群众增收难依然是核心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面貌有待改善。一些贫困村社的农田水利设施、村社道路、综合文化中心、人居环境等生产、生活、生态方面的基础设施还不完善、标准低,全县还有145公里村社道路、70公里村庄巷道需要硬化,79个村饮水工程需要巩固提升,有1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需要改造提升,有57个村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等方面有待加强,村容村貌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是增收产业基础薄弱,扶贫带动能力不强。全县牛、果、菜三大主导特色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相对较小、组织化程度低,扶贫带动能力不强,助农增收的效果还不够明显;贫困户产业结构单一、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部分农产品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
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短缺,区域发展后劲不足。虽然我县每年投入财政增量20%以上的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但由于县级财力总量小、上级对“插花县”的扶持资金少,一些贫困群众受益面广、扶贫效益明显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增收产业发展等项目缺少资金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用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功夫”,高度聚焦脱贫攻坚难点问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短板和明显弱项,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集中精力,帮助每一户贫困户念好家家那本难念的“经”,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资金,解决好有限的问题、完成有限的目标,确保到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同全国全省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精准,围绕重点攻坚。聚焦南部特困山区和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发生率高、立地条件差、基础设施欠账大、公共服务滞后、产业基础薄弱的5个深度贫困村,以剩余的1164户338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因病因学因残因灾致贫返贫人口、农村特困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为重点,将新增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涉农项目资金、金融扶持资金及各项政策措施、帮扶力量集中向贫困村户倾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因户施策的刀刃上,把扶贫资源和项目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切实提高攻坚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坚持目标引领,突出精准施策。紧盯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减贫计划,优先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安排和扶持实施一批短期内能落实、见效快的劳务、养殖、瓜菜等产业脱贫项目,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同时立足长远,搞好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三变”改革,有序推进中长期打基础、能持续增收致富的养牛、苹果、核桃、旅游等富民增收产业,巩固提高脱贫成效,为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聚焦深度贫困村户稳定脱贫的制约因素,分清轻重缓急,区别主次先后,既下点穴的功夫,集中突破重点难点,补齐因病因学因残因灾致贫返贫、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和住房不安全等短板弱项,坚决防止缩小版的“大水漫灌”,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跟进解决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和村卫生室、幼儿园、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面上共性问题。
四是坚持内外结合,注重扶志扶智。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加大对我县帮扶力度和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的同时,县财政和县直各相关部门挖掘潜力,全力以赴支持脱贫攻坚。在加大外部政策、项目、资金扶持的同时,更加注重扶志、扶智,结合“三变”改革,创新扶贫组织形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做法,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最大限度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等、靠、要”思想,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三)脱贫目标
1. 0.62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稳定增收渠道,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017年脱贫0.28万人,2018年脱贫0.18万人,2019年脱贫0.08万人,2020年脱贫0.08万人。
2.15个贫困村和1个深度非贫困村全部退出。在2016年已退出5个贫困村的基础上,2018年退出9个贫困村,2019年退出1个贫困村和1个深度非贫困村,所有贫困村达到退出验收的20项标准。
3.脱贫摘帽。2018年,达到贫困县摘帽退出的7项验收指标,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扶贫
按照“政策扶持、龙头带动、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以牛、果、菜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积极发展核桃、油用牡丹、马铃薯、全膜玉米、小杂粮等多元富民产业,根据贫困村立地条件、发展基础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富民产业。到2018年,确保除整户无劳动能力之外的1554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项稳定增收产业,贫困户产业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5%以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50%以上。同时,通过农村“三变”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方式,努力增加贫困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1.种养业
(1)发展方向。养殖业:充分利用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粮改饲、畜牧良种补贴、主导产业等政策向贫困村倾斜,坚持把牛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首位产业,积极推进“粮改饲”试点,推广饲用玉米、甜高粱和紫花苜蓿等优质饲草种植,推动形成饲草供给结构合理、优势互补,逐步建立多元化的饲草料生产供给体系。突出贫困村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和贫困户养畜温棚、废弃窑洞改造牛舍建设,因地制宜,降低养殖成本,扩大贫困户养牛、猪、鸡的规模。对没有劳力的贫困户,按照“托管代养”模式,对有养牛意愿但缺技术、缺资金的贫困户,由崇信红牛产业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托牛所”,采取集中饲养、固定分红的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县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63亿元,农民人均养畜收入达到3200元以上,通过草畜产业带动脱贫310户1200人。种植业:充分利用特色优势产业、旱作农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深加工)、物流体系建设等政策向贫困村倾斜,重点扶持苹果、核桃、高原夏菜等产业,支持果蔬日光温室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和标准化示范基地、果蔬保鲜库建设和改造升级,健全完善冷链物流体系。依托崇信林果产业开发公司和崇信蔬菜产业开发公司建立果蔬种植“托管基地”,采取分户出钱、集中种植、固定分红的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果蔬产业。到2020年,全县果品总产值达到7500万元,果农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通过果产业带动脱贫637户1858人;全县菜产业面积稳定在7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5万吨以上,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农民人均菜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菜产业带动脱贫110户465人。
专栏1 养殖业及种植业项目 |
贫困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在周寨、新窑、杨安、大兴、高年、文家咀、姚洼、张湾、陶坡等9个贫困村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小区9个,配套建设防疫室、粪污处理设施、消毒室、青贮窖设施等。 基础母牛保护补贴项目。以宰相、西刘、青泥沟、杨安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实施基础母牛保护补贴,对贫困户饲养的基础母牛,按照5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 肉牛冻配改良项目。以宰相、西刘、青泥沟、杨安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实现贫困户养牛全覆盖。 引进推广秸秆气爆破壁活性饲草加工技术项目。在木林乡桃花缘农牧发展公司、伊顺祥牛业公司、东信牧业公司、白新庄村恒盛肉牛养殖小区、柏树党洼肉牛养殖小区、凉水泉金鑫养殖小区、杜家塬肉牛小区及红牛公司良种繁育中心建成秸秆气爆破壁活性饲草加工厂8处。 优质牧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以宰相、西刘、青泥沟、杨安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争取草原转型项目在全县种植紫花苜蓿2万亩,饲用玉米0.6万亩。 贫困户果园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以全县15个贫困村和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对贫困户现有的890亩苹果园、2100亩核桃园按照苹果亩均500元、核桃亩均300元的标准,连续三年予以补助,加强标准化管理。 省级财政林果产业发展项目。以宰相、西刘、青泥沟、杨安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专项扶持林果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蔬菜产业开发补助项目。以高年村为重点,对贫困户新建单体面积在0.8亩以上的日光温室每座补助4万元;单体面积在0.5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每座补助2万元;单体面积在0.2亩以上的小拱棚每座补助600元。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907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8649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75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6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66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799万元),金融资金241万元,自筹资金18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2783万元,2019年3203万元,2020年3084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牧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2)组织形式。加快培育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扩大投入,通过股权投资、奖励补助、贴息补助等政策,帮助协调贷款、解决用电用地等问题,尽快做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增加担保公司担保基金、增加平台公司有效资产,进一步扩大县农投公司、文旅公司融资规模,提升县属国有平台公司参与“三变”改革的实力。围绕牛、果、菜、旅游产业开发,按照“三个一批”的思路,采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扶持壮大伊顺祥牛业、鑫塬果品公司等现有龙头企业,招商建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鼓励致富能手、返乡农民工创办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优先覆盖锦屏镇、新窑镇等贫困乡村,扶持带贫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扶贫车间和加工点。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农村“三变”改革,盘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凡是能入股的资金、资源、资产及多种非物质文化资源折股量化为农民股金,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
专栏2 合作社及农产品贮藏项目 |
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项目。以全县15个贫困村和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采取贫困户量化入股的形式投资600万元,组建120个产业合作社;每年遴选1个对助推产业贡献较大、帮助贫困村户脱贫成效显著的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扶持10万元用于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以宰相、西刘、青泥沟、杨安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1个深度非贫困村为重点,补贴购置农机具462台(件),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机装备水平。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14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54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510万元),自筹资金60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380万元,2019年380万元,2020年380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牧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2.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规模、平等自愿”的原则,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将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权和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通过合同或协议的方式量化入股到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农村资源整合、要素重组、抱团发展,多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积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支持村集体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对具备可行性的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将扶贫互助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专栏3 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全县79个行政村投资1840万元,支持村委会领办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参与特色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发展,努力推进“三变”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倍增目标,力争入社会员收入翻番,辐射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84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84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4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500万元,2019年600万元,2020年740万元。
责任部门:县农牧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3.旅游扶贫。
(1)加快古槐王、五龙山等景区建设,带动周边贫困村社发展乡村旅游。
(2)支持新窑镇西刘村实施旅游专业村建设,依托该村特有的旅游资源,开发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为主题的观光体验型乡村旅游,带动贫困群众创业就业。
(3)加强全县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举办乡村旅游骨干培训班,对乡村旅游重点村干部、乡村旅游经营人员进行轮训,3年培训0.02万人。
专栏4 旅游扶贫项目 |
旅游专业村建设项目。实施西刘旅游专业村、龙泉民俗文化村、 庙台民俗文化村、黄花乡牡丹生态示范园项目,发展乡村旅游,围绕农村“三变”改革,开展旅游扶贫,带动贫困户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增加收入。 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项目。开展旅游专业村干部及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41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41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40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00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303万元,2019年503万元,2020年604万元。
责任部门:县旅游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4.电商扶贫。大力推广陇南经验,组织实施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2018年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强乡村电商人才培训,2018年实现乡村电商扶贫培训“三个全覆盖”,即:7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乡镇和县工业集中区、74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5个深度贫困村电商运营负责人培训全覆盖。
专栏5 电商扶贫项目 |
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2018年升级改造柏树镇、新窑镇2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成大兴、文家咀、马新庄、沟老、宰相、姚洼、高年、张湾、新窑、周寨、赵湾1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配备电脑、培训工作人员,布置产品展示台,开办网店,提供代销代购、信息查询、缴费等便民服务。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32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3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32万元。
责任部门:县商务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5.光伏扶贫。结合县情实际,计划在新窑镇4个深度贫困村实施村级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光伏电站4座,总规模120千瓦,发电功率220V-380V。
专栏6 光伏扶贫项目 |
光伏扶贫项目。在新窑镇西刘、杨安、宰相、青泥沟等4个深度贫困村实施村级集中式光伏扶电站项目,建设光伏电站4座,总规模120千瓦,发电功率220v-380v。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96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96万元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8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48万元,2019年48万元。
责任部门:县能源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新窑镇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二)就业扶贫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积极开发农村保洁、绿化、劳动保障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扶持特殊困难群体在家门口就业。
(2)全面落实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扶持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每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1000万元,解决农村妇女、返乡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困难问题,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组织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进一步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技能,形成“培训-指导-扶持”系列化创业服务。培育推荐上报省市创业典型、返乡人员创业项目和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项目,积极争取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3)大力发展劳务产业。采取政府搭桥、签订协议、企业订单、中介参与等办法,实现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输出工种与发达地区需求全面对接。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与省内外用工企业的对接,每年在省外至少建立100人和50人以上的劳务基地10处。大力培育中介组织,每年争取成立劳务中介机构2家,发展劳务带头人和劳务经纪人50人,推行市场化运作,依托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计划、有组织的输送本地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充分利用各种洽谈会和招商活动,大力推介“崇信人”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占领市场、促进就业,实现劳务经济效益最大化。坚持对外输转与就地转移相结合,依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免费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通过举办就业扶贫招聘会,每年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鼓励吸引县内外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加工、制作、营销等分布式企业网点,打造以“就业扶贫车间”为载体的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脱贫方式,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确保到2020年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达到80%以上,每个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每年至少输出1名劳动力,人均劳务收入3万元以上。
(4)扎实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紧扣全县重点产业发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市场需要,加大特色产业培训支持力度,建立一批种植养殖、建筑装饰、矿山采掘、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在全面推行“分层次、差异化、插花型、菜单式、超常规”五方式培训的基础上,以牛肉拉面师作为试点工种,突破班级教学形式,探索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带薪培训+实训+输转”订单模式,着力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农民工技术职称评定、农村拜师制度,将各种技能传授方式与劳务培训紧密结合,统一发证认定,培养更多乡土人才。每年培训劳动力500人以上,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确保每个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2018至2020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520人,其中就业技能725人,劳务品牌90人、岗位技能提升45人、省级示范性培训60人,两后生600人。分年度培训计划为:2018年培训600人,2019年培训500人,2020年培训420人。
专栏7 就业扶贫及培训项目 |
公益性岗位就业项目。2018年,在宰相村、杨安村、西刘村、青泥沟村4个深度贫困村和大兴村(深度非贫困村),每村开发乡村贫困户保洁员暨劳动保障协管员2名,每人每月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00元。 贫困人口技能培训项目。2018至2020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0人,其中:就业技能725人,劳务品牌90人、岗位技能提升45人、省级示范性培训60人。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其中贫困村贫困户参与人数不少于1/3,提升农民职业化、规范化、技能化作业水平。 两后生培训输转项目。以贫困家庭“两后生”为对象,组织600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开展为期2年的培训,完成培训后输转到劳务基地。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442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44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3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112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154.8万元,2019年146.8万元,2020年140.4万元。
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农牧局、林业局、畜牧局、扶贫办、妇联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三)教育扶贫
(1)狠抓义务教育,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孩子因贫辍学。办好必要的村小学、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让山区贫困家庭学生能够就近入学,满足高年级义务教育学生寄宿需求。重点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实施双线控辍联保机制,监测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就学情况。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3%,力争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无一人因贫辍学。
(2)改善办学条件,夯实义务教育办学基础。实施农村中小学“全面改薄”工程,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建立数字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努力以信息化为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让贫困家庭学生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
(3)推进学前教育,解放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农村幼儿教师配备,解决编制待遇问题,使农村边远幼儿园教师能够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幼儿能够就近入园,让贫困家庭劳动力腾出手来从事生产劳动。
(4)发挥职教优势,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能力。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改善县职教中心实训条件,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能力,优先对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订单式、学徒制培养,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更多贫困家庭子女和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
(5)建好教师队伍,加强全县教育人才支持。重新核定教职工岗位编制,积极通过基层服务项目招录、紧缺人才引进等多种形式充实教师队伍力量,着力解决小学阶段和学前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探索教师编制“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推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不断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探索开展紧缺学科教师学区内走教和城区教师送教下乡、支教到村等活动,努力改善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加大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五级教师培训力度,到2020年,对所有中小学专任教师进行一轮专业培训,重点提升农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继续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要求,落实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生活补助,在职称评审推荐上向乡村一线教师倾斜等政策,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专栏8 教育扶贫项目 |
全面改薄项目。为大庄、于家湾等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校舍3300平方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60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60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45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400万元,2019年200万元。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相关学校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四)健康扶贫
到2020年,我县因病致贫人群全部享受医保优惠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整体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贫困人口实现有病能就医,就医有保障,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1)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或特殊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落实贫困参保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再提高5%的优惠政策;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在医保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不计入患者当年补偿封顶线计算基数,并按照其合规费用的75%进行结算直补;对54种门诊慢特病实行门诊分类补偿政策,封顶线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报销起付线从5000元降至3000元政策;落实大病保险二次补偿政策,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含门诊慢特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再次给予按比例分段递增报销,取消报销封顶限制。落实贫困人口“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政策。
(2)建立分类救治机制。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中患有50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进行核查,为符合条件的对象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单病种付费标准,分病种、分批次进行大病集中救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贫困家庭签约服务全覆盖。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含再次报销)及医疗救助“一站式”报销后合规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全部兜底解决。
(3)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配齐村级卫生室必备医疗设备,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村医执业水平,2020年前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平均达到5名以上。加大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力度,远程会诊网络覆盖县级医院和80%的乡镇卫生院。选派卫生计生系统优秀干部、专家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开展医疗支农工作。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力度,强化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措施,促进“医生、患者、资金”三下沉,逐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4)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疾病与残疾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强化疾病防控及健康教育的宣传普及,从源头上防止因病、因残致贫、返贫。
专栏9 健康扶贫项目 |
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黄寨镇、县工业集中区中心卫生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更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设备。实施锦屏、九功、新窑、黄花、木林、柏树、黄寨、县工业集中区等8所卫生院及79个村卫生室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基层卫生“一站式”服务和区域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县域内设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平台。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264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23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230万元),自筹资金34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78.5万元,2019年90.5万元,2020年95万元。
责任部门:县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五)住房安全
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底全部消除C级危房,全县农户住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
(1)认真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县级配套,下决心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2)鼓励通过修建幸福大院,兜底解决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专栏10 住房安全保障项目 |
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改造农村危房208户,全面消除农村C级危房。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497.6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366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316万元),自筹资金1131.6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1497.6万元。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六)易地扶贫搬迁
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域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实现应搬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1)对2016-2017年全县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366户 13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7户1039人),2018年至2019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51户172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加大产业扶贫和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2)严格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金补助政策,守住对象精准、建房面积、群众自筹、还款主体等“四条红线”,根据不同的安置方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通过发展特色种养业、林果业、庭院经济等特色农牧业,乡村旅游、特色手工业等二、三产业以及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确保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专栏11 易地搬迁项目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全县51户172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739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37.6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137.6万元),金融资金554.4万元,自筹资金47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460万元,2019年279万元。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锦屏镇、新窑镇、柏树镇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七)生态扶贫
联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护林员等重点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加大护林员选聘力度,引导鼓励贫困户参与生态造林,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专栏12 生态扶贫项目 |
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在6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实施退耕还林3万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项目。选聘10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生态护林员工作。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3831.12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 3831.12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3831.12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1277.04万元,2019年1277.04万元,2020年1277.04万元。
责任部门:县林业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八)兜底保障
以2017年12月底全县实保人数为基础,对全县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即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包括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3447户8709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307户309人、农村散居孤儿45户53人,共计3799户9071人,在严格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1)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手段,准确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等返贫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一户一人。
(2)综合考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在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500元的基础上,2018至2020年参照全省确定的脱贫退出验收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逐年提高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确保其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3)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2886名老年人、789名未成年人、175名重度残疾人和120名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4)在2017年303名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散供养5220元、集中供养6840元的基础上,2018至2020年根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护理需求,逐年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其提供托底、适度的救助供养服务。
(5)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18名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112户123人,采用托养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
(6)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520户978名农村低保对象、303名特困救助供养人员、61名孤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141户2609名农村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1786户5122名低保对象、3297户1482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7)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诊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进行报销和救助,医疗救助标准在全省统一的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在省上确定的50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的基础上,结合易发多发等特点的地方病种,适当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
(8)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资金筹措:从原渠道争取中央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力度,争取省级逐年提高兜底保障资金预算和列支水平。
责任部门:县民政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九)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
1、村组道路。组织实施“自然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编制全县通村组道路硬化规划,对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及主巷道进行硬化,到2020年全县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和群众安全方便出行问题。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对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给予支持,实施一批重点产业路、旅游路。优化通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联带通更多自然村。加快贫困村村内巷道、入户道路硬化工程进度。
专栏13 道路项目 |
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硬化自然村村组道路145公里。 村内巷道硬化。实施村内巷道硬化70公里,其中贫困村23.48公里。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748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4879万元(县级财政投入4879万元),金融资金2601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3100元,2019年2864万元,2020年1516万元。
责任部门:县交通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2、安全饮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为重点,到2020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解决“有水龙头没水”的问题。
专栏14 饮水项目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杜家沟水厂、新窑水厂,左营沟水厂3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6乡镇、县工业集中区,79个行政村,410个自然村,20013户、81905人(贫困户5308户、贫困人19807人)的水量不足、水源保障率不高、饮水不稳定等问题。 水质监测中心及城乡水源地整合项目。水质检测中心:新建水质监测中心一处,配备监测42项水质指标检测设备及药品;实施城乡水源地整合项目。保障6乡镇、县工业集中区,79个行政村,410个自然村,20013户、81905人(贫困户5308户、贫困人19807人)饮用水质的实时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4854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454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43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411万元),金融资金340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3912万元,2019年942万元。
责任部门:县水务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3、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集中解决垃圾污水乱堆乱倒、生活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实施卫生改厕、村庄亮化、绿化美化、河堤治理、垃圾污水处理等建设项目。
专栏15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
卫生厕所改造项目。修建旅游厕所4座、实施农村卫生改厕2000户。 污水垃圾处理项目。修建垃圾填埋场2个,垃圾台103个;购置大型垃圾箱、垃圾清运车、分类式垃圾箱、电动保洁车等环保设施。 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沟渠治理项目,主要购置钩臂式垃圾车及配套垃圾箱等村庄生活垃圾清运设施(项目设施辐射安装到西刘、杨安、宰相、青泥沟村、张湾、陶坡、姚洼、文家咀、沟老9个贫困村);沟渠治理17.5公里。 贫困村畜禽污染治理项目。实施贫困村畜禽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沼气池、堆肥场等污染治理工程,支持贫困村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科学处理畜禽粪便,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7286.7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91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资金万元1500),金融资金5376.7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2610万元,2019年2600万元,2020年2076.7万元。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住建局、卫计局、环保局、水务局、旅游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4、其它到村项目。
专栏16 其它到村项目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县工业集中区庙台村实施土地平整工程1527.6亩,并进行田间道路和防护林建设。 土地整理工程。在黄花乡水磨村实施土地平整工程450亩。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在柏树镇党洼村实施土地复垦整理工程205亩。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梯田1.6万亩,改善新窑镇范围内贫困人口农业耕作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木林乡、黄花乡等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776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6360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0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4560万元),金融资金1400万元,自筹资金540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2960万元,2019年2400万元,2020年2400万元。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国土局、水保局负责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四、投资估算
崇信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共涉及直接到村到户到人项目9大类48项,估算总投资4.834242亿元。
投资来源:财政性投入31776.72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98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11572.72万元;市级财政680万元;县级财政12526万元),金融资金13573.1万元,自筹资金2992.6万元。
分年度投资实施计划:2018年20495.94万元,2019年15533.34万元,2020年12313.14万元。(详见附表5)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依据县上制定的《关于聚焦深度贫困村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崇信县富民产业培育扶持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牛、果、菜和劳务等脱贫产业。县级财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单列民生支出、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县级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新增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要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所有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编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围绕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整合使用,最大限度实现“大类间整合”“跨类别使用”,实现“应整尽整”。(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二)加大金融支撑力度
加大县级财政对脱贫攻坚的投入力度,鼓励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
1、全面落实县级财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扶持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发展养牛的贫困户,按照每产1头牛犊400元、每建1座牛棚1万元、每改造1孔窑洞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乡镇畜牧兽医站每成功冻配改良1头肉牛补助100元。新建果园的贫困户,县上免费提供苗木,按照苹果亩均500元、核桃亩均300元的标准连续补助三年。发展设施蔬菜的贫困户,修建单体面积在0.8亩以上的日光温室每座补助4万元,单体面积在0.5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每座补助2万元,单体面积在0.2亩以上的小拱棚每座补助600元;对种植露地瓜菜人均1亩以上的贫困户,每亩补助600元。对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成功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30人以上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给输出劳动力每人300元交通补助。(县财政局、农牧局、人社局牵头负责)
2、积极争取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工程。县财政新增注入资金2000万元,支持信源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主要扶持牛、果、菜、油用牡丹等特色富民产业及带贫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彻底解决贫困户增收难问题,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实施。(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3、积极争取100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贷款工程。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实施。(县财政局、县委农办、县政府金融办、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环保局牵头负责)
4、积极争取500亿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带贫能力强的现代农业、陇药产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相关产业发展,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实施。(县财政局牵头负责)
5、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进玉米、能繁母猪等中央、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设施蔬菜、肉牛、苹果丰产园等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探索将油用牡丹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县委农办、财政局牵头负责)
(三)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对深度贫困村重点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用地预审,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深度贫困村建设项目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的,在符合规划、做好补偿安置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边建设边报批方式保障项目用地,并以边占边补、补改结合形式落实占补平衡。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校舍安全及其它教育工程、非营利性养老设施及医疗机构用地,减免耕地开垦费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出租、作价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兴办农村企业;支持深度贫困村开展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节约腾退建设用地,并以入股、联营等方式提供土地,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能源、环保、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深度贫困村文化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非永久性设施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破坏生态、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办理用地征收、转用手续,按现用途管理;对光伏产业使用未利用地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按原地类认定,按现用途管理;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按农村道路管理,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深度贫困村可因地制宜使用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选择培育特色种植业、发展林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将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在有条件的深度贫困村组织实施。对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每户按4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分散贫困户和土地落实困难的深度贫困村群众,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予以安置,探索建立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机制。(县国土局牵头负责)
(四)加大人才队伍支撑力度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县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及各级各类培训中,突出强调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面向未来、提振信心、珍惜岗位、顽强拼搏,汇聚决战脱贫攻坚的强大力量。抓紧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全力支持,生活上关心关爱,着力为脱贫攻坚一线领导干部营造放手干事创业的空间和环境;尽量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考核,让扶贫一线的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脱贫攻坚;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抓好脱贫攻坚有功、贻误发展时机追责的鲜明导向。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地方优势资源结对帮扶教育卫生人才的机制,以专家带动、团队帮扶、单位帮建的方式,实现帮扶单位与受援单位“一对一”援助全覆盖。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教育卫生行业执业人员,逐步缓解教育卫生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组织实施教育卫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力争通过3 年时间对现有中小学教师和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更新和素质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六、组织保障
(一)靠实工作责任。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脱贫攻坚方案的落实,加强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落实攻坚责任、强化攻坚举措,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崇信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牵头负责)
(二)充实领导力量。根据工作短板和实际需要,从县直综合部门或经济工作部门选派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专抓扶贫工作。对工作实绩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工作任务完成后提拔重用。对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党政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访谈和分析研判,对忠诚干净担当、干事创业打硬仗业绩突出的,按组织程序汇报县委,该提拔的提拔重用,该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 对精神状态不佳,推进工作不力,发现有“硬伤”、“为官不为”或“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报县委研究同意后,该调整的调整,该撤(降)职的撤(降)职。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考核,激励引导他们靠前站位、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更好地协助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党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把乡镇党委书记、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等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改进培训班次设置,重点以短期培训、专题研讨为主,适当开展小班教学、学员论坛等。结合培训对象实际,改进教学方式,加大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情景模拟教学的力度,充分发挥远程教学作用,切实提高参与式培训比重。改进办班模式,加强县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到脱贫致富先进地区考察观摩学习,教育引导他们解放思想、启发思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本领。把“抓党建促脱贫”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通过政策辅导,典型经验分享、党性教育,现场观摩教学等方式,帮助乡村干部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增强责任感和信心,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四)加强组织建设。对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大排查,看班子全不全、支部书记强不强、集体经济有没有,同时建档立卡。县委组织部对乡村上报的情况进行大核查,明查暗访,做到真实准确。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班子领导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成效以及贫困村班子运行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对思路不清、政策不熟、措施不力、作风不实、工作打不开局面的乡镇班子,坚决整顿或调整;对带领群众脱贫能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好的村“两委”班子,建议乡镇党委和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及时进行调整加强,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脱贫任务艰巨的,从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县委组织部负责一年一考核。严格落实《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加强对第一书记的监督考核,对工作能力弱、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岗位、党员群众有意见的,结合考核情况予以召回调换。保障基层干部的报酬待遇,落实好每年不低于3.1万元的村级办公经费、1.8 万元的村干部报酬、5400元的组干部报酬、4000 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以及贫困村第一书记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经费。(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五)强化帮扶工作。实行县级领导联乡包村制度,由县委书记、县长联系贫困程度最深的新窑镇西刘村、杨安村,其余贫困村,按照贫困程度,依次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包抓帮扶。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参照县上的做法,将最强的领导力量、最优的帮扶资源调整到最贫困的村帮扶。坚持选派科级或科级后备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长,任期不少于2年,中途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调整。(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六)加强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保证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除民生工程之外的广场、公园建设和会展庆典、装饰装修等支出。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两查两保”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县纪委、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七)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式扶贫,进一步抓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通过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一对一”宣传,让每一项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把改善民生与赢得民心结合起来,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力度,采取上门摸排培训需求、乡村部门联合办班、分人群分工种培训的流程和“小班化”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劳务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给予他们更多精神支持和人文关怀,帮助树立脱贫信心和决心,有效激发贫困户内生脱贫动力。(县委农办、扶贫办牵头负责)
附表:1.崇信县贫困状况统计表;
2.崇信县贫困人口脱贫滚动计划;
3.崇信县贫困村退出滚动计划;
4.崇信县整县脱贫摘帽滚动计划;
5.崇信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汇总表;
6.崇信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表。
| 附表1 | ||||||||||
| 崇信县贫困状况统计表 | ||||||||||
| 单位:个、户、人 | ||||||||||
| 行政区划 | 深度贫困乡镇个数 | 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个数 | 贫困村 | 2016年贫困人口数据 | ||||||
| 贫困村 个数 | 2016年底已退出贫困村个数 | 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个数 | 2017年剩余贫困村数 | 其中: | 未脱贫 户数 | 未脱贫 人口 | ||||
| 贫困村 | 纳入贫困村管理的深度贫困村中非贫困村 | |||||||||
| 崇信县 | 0 | 79 | 16 | 5 | 0 | 11 | 10 | 1 | 1856 | 6211 |
| 锦屏镇 | 21 | 2 | 2 | 2 | 474 | 1438 | ||||
| 新窑镇 | 13 | 7 | 7 | 6 | 1 | 460 | 1460 | |||
| 柏树镇 | 12 | 3 | 2 | 1 | 1 | 218 | 861 | |||
| 黄寨镇 | 11 | 1 | 1 | 166 | 646 | |||||
| 木林乡 | 9 | 1 | 1 | 184 | 678 | |||||
| 黄花乡 | 8 | 1 | 1 | 1 | 220 | 651 | ||||
| 县工业 集中区 | 5 | 1 | 1 | 134 | 477 | |||||
| 附表2 | ||||||||||
| 崇信县贫困人口脱贫滚动计划 | ||||||||||
| 单位:户、人 | ||||||||||
| 行政区划 | 基数(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贫困户 | 贫困 人口 | 贫困户 | 贫困 人口 | 贫困户 | 贫困 人口 | 贫困户 | 贫困 人口 | 贫困户 | 贫困 人口 | |
| 崇信县 | 1856 | 6211 | 684 | 2822 | 648 | 1800 | 260 | 822 | 256 | 760 |
| 锦屏镇 | 474 | 1438 | 102 | 438 | 192 | 491 | 66 | 182 | 114 | 332 |
| 新窑镇 | 460 | 1460 | 194 | 744 | 194 | 487 | 44 | 162 | 19 | 52 |
| 柏树镇 | 218 | 861 | 116 | 503 | 65 | 199 | 34 | 115 | 5 | 48 |
| 黄寨镇 | 166 | 646 | 71 | 320 | 52 | 228 | 12 | 36 | 31 | 64 |
| 木林乡 | 184 | 678 | 83 | 355 | 43 | 121 | 25 | 84 | 32 | 118 |
| 黄花乡 | 220 | 651 | 54 | 214 | 74 | 181 | 53 | 152 | 39 | 106 |
| 县工业 集中区 | 134 | 477 | 64 | 248 | 28 | 93 | 26 | 91 | 16 | 40 |
| 附表3 | |||||||||
| 崇信县贫困村退出滚动计划 | |||||||||
| 单位:个 | |||||||||
| 行政区划 | 贫困村基数 | 截止2016年底已经退出的贫困村 | 2017年脱贫退出 | 2017年贫困村基数 | 其中: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贫困村 | 纳入贫困村管理的深度贫困村中非贫困村 | ||||||||
| 崇信县 | 16 | 5 | 0 | 11 | 10 | 1 | 9 | 2 | 0 |
| 锦屏镇 | 2 | 2 | 2 | 2 | |||||
| 新窑镇 | 7 | 7 | 6 | 1 | 5 | 2 | |||
| 柏树镇 | 3 | 2 | 1 | 1 | 1 | ||||
| 黄寨镇 | 1 | 1 | |||||||
| 木林乡 | 1 | 1 | |||||||
| 黄花乡 | 1 | 1 | 1 | 1 | |||||
| 县工业 集中区 | 1 | 1 | |||||||
| 附表4 | |||||
| 崇信县摘帽滚动计划 | |||||
| 单位:个 | |||||
| 行政区划 | 摘帽数量及名单 | ||||
| 小计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崇信县 | 1 | 1 | |||
| 附表5 | ||||||||||||
| 崇信县贫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汇总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类别 | 项目 个数 | 投资估 算合计 | 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 | 市级财政投入 | 县级财政投入 | 金融 资金 | 帮扶 资金 | 自筹 资金 | 分年度投资实施计划 | |||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20项、省上14项) | 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合 计 | 48 | 48342.42 | 6998.00 | 11572.72 | 680.00 | 12526.00 | 13573.10 | 0.00 | 2992.60 | 20495.94 | 15533.34 | 12313.14 |
| 一、产业扶贫 | 20 | 13588.00 | 3225.00 | 1525.00 | 670.00 | 6147.00 | 241.00 | 0.00 | 1780.00 | 4046.00 | 4734.00 | 4808.00 |
| 二、就业扶贫 | 4 | 442.00 | 330.00 | 112.00 | 154.80 | 146.80 | 140.40 | |||||
| 三、教育扶贫 | 1 | 600.00 | 150.00 | 450.00 | 400.00 | 200.00 | ||||||
| 四、健康扶贫 | 3 | 264.00 | 230.00 | 34.00 | 78.50 | 90.50 | 95.00 | |||||
| 五、住房安全 | 1 | 1497.60 | 50.00 | 316.00 | 1131.60 | 1497.60 | ||||||
| 六、易地搬迁 | 1 | 739.00 | 137.60 | 554.40 | 47.00 | 460.00 | 279.00 | |||||
| 七、生态扶贫 | 2 | 3831.10 | 3831.12 | 1277.04 | 1277.04 | 1277.04 | ||||||
| 八、兜底保障 | 0 | |||||||||||
| 九、贫困村提升 | 16 | 27380.70 | 3243.00 | 4971.00 | 10.00 | 6379.00 | 12777.70 | 0.00 | 0.00 | 12582.00 | 8806.00 | 5992.70 |
| 崇信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表 |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期限 | 规划内容与规模 | 投资估 算合计 (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分年度计划 | 受益 村数 (村) | 受益 户数 (万户) | 受益 人数 (万人) | 备注 | |||||||||
| 财政性投入 | 金融 资金 | 帮扶 资金 | 自筹 资金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 财政性投入小计 | 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 | 市级财 政投入 | 县级财政投入 | ||||||||||||||||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 | ||||||||||||||||||
| 合计:48个 | 48342.42 | 31776.72 | 6998.00 | 11572.72 | 680.00 | 12526.00 | 13573.10 | 0.00 | 2992.60 | 20495.94 | 15533.34 | 12313.1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