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注销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经本人申请,符合有关医疗机构注销规定。

现依法核准对以下机构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机构名称:杨志玉中医诊所

地    址:崇信县城区新西街3号

登 记 号:PDY60028562082317D2122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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