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3日,崇信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时发现,崇信县张维善诊所存在医务人员、就诊患者未佩戴口罩,诊室内未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崇信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崇信县张维善诊所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三日处罚(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5日)。
特此通告。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