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疾控《关于做好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上报等工作的通知》(甘疾控公卫发〔2019〕30号),崇信县水质监测检验中心(崇水监发〔2020〕12号)对城区居民饮用水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水质卫生状况监测,确定城区监测点为:崇信县水质监测检验中心末梢水。
一、检测情况
崇信县水质监测检验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共检测了19项水质卫生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电导率、总硬度、耗氧量、二氧化氯、铁、锰、氨氮(以N计)、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检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
二、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崇信县水质监测检验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2022年第一季度监测水样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结果见附表。
附件: 2022年第一季度崇信全县居民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汇总表
崇信县水质监测检验中心
202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