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宏伟、王宏轩、王莉萍、李振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健康扶贫救助基金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上级部门联系,设立健康扶贫救助基金属于过度医疗保障,上级不支持地方创新性兜底保障政策,无需再设立健康扶贫救助基金。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卫生健康局0933-6121027

 

 

 

            崇信县卫生健康

                20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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