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表。
(2)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出生证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
(4)原证件遗失作废的遗失声明。
2、审核:
(1)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合法。
(2)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
3、审核合格:
(1)对资料审核合格着进行首次签发登记,打印首次签发登记表交领证人员符合无误后签字。
(2)盖章人员再次核对信息无误后盖章。
4、 签发:
领证人在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签字,如果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提取的证件复印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一起存档,永久保存。
注:《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不作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