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整治医疗卫生单位卫生顽疾,全面消除医疗卫生单位“视觉污染”,深入推进文明创建进医院,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现就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消除“视觉污染”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19日—12月10日,集中利用3周时间,按照崇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级网格管理划分区域,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除“视觉污染”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行动。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公共设施清洗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村卫生室)要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在常态化做好各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同时,对责任范围内路牌、宣传橱窗(栏)、公共座椅、墙体立面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全面消除“视觉污染”。
2.全面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区域卫生规范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严禁乱泼乱倒、乱堆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垃圾及内外环境卫生进行规范管理,对陈旧破损和表面污损、门头牌匾,要及时进行维护更换。门顶安装有LED显示屏的医疗卫生单位,要长期滚动播放创城宣传标语,无LED显示屏的单位,采取制作精美海报的形式进行美化亮化。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空中缆线架设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对乱搭乱拉、乱牵乱挂、垂直线头等户外“蜘蛛网”,采取捆扎、拉直、入地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空中线缆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的目标要求。
3.深入推进文明创建进医院。精准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进一步提升软件、完善硬件,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在门诊大厅、导医台、楼间过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和人流量大的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展架、电子屏播放文明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普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显著位置设置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控、应急救护知识宣传栏和公益广告,倡导医务人员规范文明礼仪,推广使用普通话,全力营造浓厚创城氛围。二是严格落实挂号、门诊药房窗口、医技科室等地一米社交距离,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志愿者及时疏导排队秩序,提供导医、就诊咨询等服务,主动为老年、残疾人群提供帮助,形成文明有序的就医环境。三是不断优化医院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公共区域全流程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门诊、住院部大楼设置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门诊大楼设置无障碍公共卫生间、无障碍电梯,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组织开展城市“视觉污染”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清理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二)紧盯任务要求,靠实工作责任。要树立标准意识和效果导向,发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调度,细化任务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把各类宣传、公益广告、文明行为、公共服务设施落到实处,确保文明创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创建合力。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党员干部带动、先进典型引领、媒体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消除“视觉污染”,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四)注重整治效果,强化督查检查。注重发挥督查检查的“指挥棒”作用,整治活动结束之后,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自查,对清扫保洁不彻底、不到位的区域和公共设施,及时返工整改、重新打扫清洗。县监督所、爱卫办及时跟进督查检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