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新窑镇“三个有”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今年以来,崇信县新窑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清四乱”为抓手,抓责任、抓整治、抓日常,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突出治理重点,强化工作举措,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实现河长制“有名”。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河长及巡河员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河段沟道,现场调研、督促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有落实、有推进、有人抓,河流长治久清。

推动河长制“有实”。结合河湖“清四乱”、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推进,同安排、同部署。各村河长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常态长效巡河机制,累计巡河40余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机械8台,清理河段10余公里,坚决整治河道乱挖乱采、乱倒乱排问题。

宣传河长制“有效”。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做好河长制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村民对河流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设立监督渠道,对破坏河道环境等行为及时曝光。引导群众主动助力,不仅齐手清理河道垃圾,还积极在河道岸边植树种花,扮靓了河道“容貌”,河长制工作“独奏”变“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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