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督查 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7月20日,市河长办联合市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督查我县上半年“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先后深入汭河锦屏镇九功村河段、汭河县城段、关河水库等,采取现场看点、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上半年“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及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实施河长制度的重点抓什么,统筹推进落实甘肃省第5号、第6号、第7号总河长令,重点做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持续巩固提升治理保护成效。

督查组要求,要统筹考虑水环境、水污染、水生态等方面有机联系,不断深化“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等工作模式,

常态化巡河、护河、治河,注重问题导向,注重挂图作战,注重共管共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要以美丽河湖建设为抓手,把握关键重点,全力提升河湖水环境,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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