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司法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全力助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2023年5月,县司法局被命名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民族团结+普法宣传,强化民族法治观念。将民族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内容,通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民族团结+人民调解,推进民族共建和谐。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五步七天”调解法,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民族团结+法律服务,维护各族群众权益。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积极性,解决各族群众的法律需求。通过各类法律服务活动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
民族团结+特殊人群监管,促进各民族尊法守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管工作中,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