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汛期及灾后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这“四关”必须过

近期,我省多地遭遇暴雨天气,榆中地区引发洪涝灾害,高温、高湿天气持续。此类灾害极易导致食品受潮、变质,显著增加食品安全风险。为确保灾后重建期间公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采购食品:把好“入口关”













1、选择正规渠道。优先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尤其警惕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

2、检查食品状态。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胀气、渗漏,标签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营养成分表等)是否清晰完整,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检查生鲜食品:畜禽肉类、水产品等应新鲜无异味、无异常外观,蔬菜水果应无腐烂,生鲜食品务必充分清洗。

3、灾后谨慎采购。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及原料(如袋装米面、瓶装饮料等),杜绝食用病死、淹死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储存食品:把好“保鲜关”













1、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冰箱内,生食(肉类、海鲜)与熟食、即食食品应分区存放,使用密封容器或保鲜膜分隔,严防交叉污染。散装食品(杂粮、坚果等)需密封后存放于干燥、阴凉处,防潮防虫。

2、控制温度,及时清理。确保冰箱冷藏室温度在0~4℃,冷冻室温度在-18℃或以下。定期清理冰箱,丢弃过期或变质食品,并用清水或稀释的消毒液擦拭清洁。常温存放食品需远离热源、水源。若遇停电,应尽量减少开启冰箱门的次数。停电超过4小时,冷藏的易腐食品(如肉类、乳制品)务必丢弃。

3、妥善处理受污染食品。任何被洪水浸泡、接触污水,或因停电导致变质的食品,无论是否在保质期内,均须彻底丢弃,不可食用或喂饲动物。




加工食品:把好“卫生关”













1、保持环境与工具清洁。厨房台面、砧板、刀具等需定期清洗消毒。生熟食品加工工具必须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若水源可能受污染,烹饪、清洗食品及餐具必须使用安全饮用水(如煮沸冷却后的水、合格的瓶装水)。

2、彻底加热,避免生食。畜禽肉类、蛋类等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汛期及灾后避免食用刺身、醉虾、溏心蛋等生冷食物,降低感染风险。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务必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3、灾后食材与用具处理。被洪水浸泡过的蔬菜、水果,若可去皮,应去皮后用安全水充分清洗,无法有效去皮清洗的(如叶菜类)建议丢弃。受污染的餐具、厨具,需用沸水煮沸消毒30分钟以上,或使用含氯消毒剂按说明浸泡消毒后再使用。


外出就餐:把好“选择关”













1、选择合规场所。优先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观察后厨卫生状况及食材储存条件,避免光顾路边无证摊贩。

2、注意就餐细节。用餐前确认餐具是否清洁消毒(如使用密封消毒餐具)。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汛期野生植物污染或中毒风险高,避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菜、野蘑菇等。

3、灾后谨慎就餐。洪水过后,如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未恢复或消毒不彻底,需谨慎选择。就餐后如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应保留消费凭证,立即就医。

当前正值汛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请广大公众务必提高警惕,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及外出就餐环节严加防范,保障自身及家人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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