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温馨提示

 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单位(个人)、广大人民群众:

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煤气罐”,盛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钢瓶承载一定压力,正常使用温度为在零下40摄氏度到零上60摄氏度之间钢气瓶最大承受压力为2.1兆帕钢瓶的使用年限为8年,投入使用4年要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且将使用年限标志和检验标志置于气瓶醒目位置。

为维护液化石油气钢瓶市场秩序,防止钢瓶燃气闪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个人、群众提出以下温馨提示和建议:

1.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单位、个人不允许自行购置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当从液化石油气充装租用已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过检验合格的钢瓶。

2.在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前做到先检查、后使用。要认真检查钢瓶上面的标志和标识,是否在8年使用的有效期内,是否经过检验,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瓶体是否完好。

3.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使用环境温度不得高于45摄氏度;要经常检查钢瓶连接软管是否老化、损坏,一旦发现老化、损坏的现象要及时进行更换;液化石油气瓶不能私自拆装更不能倒置和横放;经常用肥皂水刷一刷软管、接口处、减压阀与胶管部位的连接,检查是否存在漏气现象。

4.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超过8年使用有效期限、检验标志不齐全、未经检验、瓶体有破损、腐蚀生锈严重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联系气体充装单位进行更换,不要擅自处理或者交于废品收购站。

5.液化石油气瓶着火时,千万不要惊慌,千万不可抱着着火的气瓶往外跑,也不要用水去泼或用棉被去盖住,更不能把气瓶拉倒往外踢,使得瓶内液体流出。应当做到以下点:

1)液化气泄漏着火时,千万不要慌张,在没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的情况下,立即关闭气瓶阀门,并用冷水冷却瓶体,用湿毛巾、湿被褥等盖在气瓶上,使火焰窒息,然后把钢瓶移到安全地带,立即通知气体充装单位来处理。

2)由钢瓶角阀损坏失灵而造成液化气泄漏时,应先用湿毛巾将漏气处包住,再将气瓶转移到室外,泄掉余气,切记杜绝一切火源。

3)如果用干粉灭火器,正确灭火方法一定要从钢瓶口处切断火源,在火熄灭的同时关闭角阀。并将周围可能引起燃烧的物品移开,以防造成重大事故发生。    

4)当室内充满烟雾,火势较大时,首先打开门窗,要边扑救周围火焰,边寻找钢瓶,按第一条方法将钢瓶火扑灭,切断气源,同时用水冷却钢瓶,并将其转移到安全处,并及时向119报警。

5)当钢瓶站立燃烧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可迅速扑救。若钢瓶倒于地面或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时,人员不可盲目接近,此时可利用掩护物对钢瓶进行冷却以防爆炸,及时向119报警等待消防人员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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