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客运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客运站场、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在交通运输客运行业严格落实防疫健康信息扫码制度。重点做好“外防输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外防输入”方面:县汽车站在旅客进出站口、县客运公司在崇信发往西安、兰州、银川、平凉及上述各地回崇的所有客运车辆,诚信、兴宇、润丰出租车公司在所有出租车内张贴《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严格执行所有乘客扫码出行规定。县汽车站要设有专人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测量,符合出行条件方可通行,客运公司、出租公司要督促司乘人员提醒乘客扫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不愿扫码,拒绝配合的人员拒载并报告县联防联控办。
(二)常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方面:重点是落实对汽车站
及班线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的防控管理。
1.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车站内的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扶手、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下客区、发车位、候车厅、公共卫生间、综合服务处、站内商店及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的车内空调出风口、车身内壁及车窗、司机方向盘、车门及扶手、车辆座椅及安全带、行李架等每日消毒1次,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备设施全面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2.坚持通风。车站候车室、商店等公共区域每4小时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大于等于10分钟,室外温度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车辆每4小时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大于等于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可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3.严格落实司乘人员和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制度。司乘人员每天上班前、乘客进出站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司乘人员、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乘客立即拨打120电话,并上报县联防联控办公室。
4.持续加强宣传。应利用宣传标语、广播、公交车车内LED屏、出租车顶灯等,普及乘客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三、责任分工
1.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督促崇信发往西安、兰州、银川、平凉及上述各地回崇的所有客运车辆,诚信、兴宇、润丰出租车公司的所有出租车内张贴《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运输企业,要分别从企业人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管理、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予以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运输企业责任。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管重罚,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局安全运输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扎实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