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崇信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客运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开展客运站场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在交通运输客运行业严格落实防疫健康信息扫码制度。重点做好“外防输入”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外防输入”方面:汽车站在旅客进出站口、县客运公司在崇信发往西安、兰州、银川、平凉及上述各地回崇的所有客运车辆,诚信、兴宇、润丰出租车公司在所有出租车内张贴《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严格执行所有乘客扫码出行规定县汽车站要设有专人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测量,符合出行条件方可通行,客运公司、出租公司要督促司乘人员提醒乘客扫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不愿扫码,拒绝配合的人员拒载并报告县联防联控办。

(二)常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方面:重点是落实对汽车站

及班线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的防控管理。

1.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对车站内的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扶手、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下客区、发车位、候车厅、公共卫生间、综合服务处、站内商店及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的车内空调出风口、车身内壁及车窗、司机方向盘、车门及扶手、车辆座椅及安全带、行李架等每日消毒1次,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备设施全面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2.坚持通风。车站候车室、商店等公共区域每4小时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大于等于10分钟,室外温度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车辆每4小时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大于等于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可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3.严格落实司乘人员和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制度。司乘人员每天上班前、乘客进出站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司乘人员、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乘客立即拨打120电话,并上报县联防联控办公室

4.持续加强宣传。应利用宣传标语、广播、公交车车内LED屏出租车顶灯等,普及乘客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旅客及驾乘人员防控意识。

三、责任分工

1.县道路负责督促崇信发往西安、兰州、银川、平凉及上述各地回崇的所有客运车辆,诚信、兴宇、润丰出租车公司的所有出租车内张贴《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运输企业,要分别从企业人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管理、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考核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予以管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运输企业责任。

2.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管重罚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3.局安全运输管理公室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扎实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下一篇: 关于印发《崇信县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