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刘志刚、朱彩能、李文清、刘秋林、荆小红、杜万元、高金楼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整治不良举债、恶意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民间借贷逃债成因复杂,此类问题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大部分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管辖,针对民间借贷引发的其他违法犯罪,近年我局加大了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深挖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和合同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8起,公诉2人,挽回经济损失85.4万余元,有效的净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提升群众防传防骗能力,增强防范经济犯罪意识。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崇信县公安局 0933--6121762 


                

                  崇信县公安局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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