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拓展深化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提升公开服务,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权力事项等内容,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高质量地做好政务公开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落实,明确工作任务,严明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落细。
2.制定方案,督促落实。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准备,形成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防止了政府公开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定期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问题。
3.深化改革,建设平台。加快推进财税信息化平台建设,制定了崇信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操作规程,实现了财政业务数据传送无纸化、内部审核签章电子化、比对审核自动化、业务处理标准化和资金拨付安全化;对全县37个非税执收执罚单位开通非税收入在线收缴业务,5家商业银行16家营业网点新增全渠道办理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功能,最大限度方便缴款人缴款。
4.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了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务是否公开、怎样公开、如何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严格控制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健全了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人,层层审核把关,有效防止出现公开操作不当导致泄密、失密的现象出现,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县人大批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了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督促全县137个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集中公开,公开内容细化到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所有单位及政府财政预算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收费项目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将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及中央、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县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目录,国资企业信息公布到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最新政策随时调整更新,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公开度、透明度。
3.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梳理了财政局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了权责清单,完善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等27项行政权责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流程,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公开,规范了权力运行,便利了群众和企业办事。
4.加强政府采购公开。在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通过之后,及时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信息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审核政府采购项目747项资金11528万元,合同备案1084万元,资金节约率5%,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网络问政公开。认真做好网民留言的整理、登记、交办、督查、答复、通报等业务工作,确保了留言办理“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声”,有效提升了网上留言的办理效率和质量,2019年,我局共收到群众网络留言2条,均按时限要去办理完结,并及时电话告知留言群众,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更加方便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申请查阅。2019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申请以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政务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务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意识不强。2020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1.加强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务公开要求,组织财政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2.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务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务工作;充分利用好县门户网,实现政务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3.严格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效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发布。加强网络留言办理,严格网上审核、调查了解、落实办理、回复反馈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同时做好政策的对接及解读工作,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精神。
4.健全机制,提高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效能。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不断扩展和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进一步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同时加大政府采购、国企信息、会计管理、重点财经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让群众、企业办事更高效更便捷。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文字描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5 |
3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6 |
|
|
行政强制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747 |
1152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