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枣林沟水库工程是满足黄寨乡11个行政村1.117万人和柏树镇12个行政村1.436万人生活饮用供水为主,兼有抗旱应急任务的水源工程。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第七条规定,现就枣林沟水库工程占地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崇信县枣林沟水库位于锦屏镇枣林村枣林沟,坝址位于汭河北岸一级支流枣林沟口上游约0.5公里处,距崇信县城约3公里。设计总库容25.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为55.56万立方米。工程占地和淹没区主要涉及锦屏镇枣林村,占地区域为枣林沟沟口以上顺河方向0.02公里至4公里范围内,横向以枣林沟沟道为界,左右各2公里。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国家已批准开工建设的铁路、公路、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外,禁止任何单位、集体或个人在枣林沟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建或改建任何工程项目,不得改变该区域内原地类、地貌,不得从事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等改变土地用途和影响建设的活动,不得移动或破坏枣林沟水库工程设立的界桩标识。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枣林沟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人员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正常情况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迁入。
四、本通告发布后,工程筹建单位要会同设计部门按照本通告明确的区域和有关技术要求界定范围,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标志,并尽快将工程总体布置图送达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县区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工作,确保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对违反本通告,擅自迁入的人口和建设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记和补偿。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