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6年8月5日,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在行政区划中位于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村,在林业区划中涉及新窑林场206林班国有林地,新窑镇戚家川村集体林地。建设内容为平台和临时道路,项目总用地规模0.4335公顷,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4335公顷,均为临时使用,其中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地0.4335公顷;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4335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新窑镇戚家川村集体林地0.2328公顷,新窑林场206林班国有林地0.2007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3202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1133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3202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1133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起源林地0.4335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 陈维益

  建设项目名称: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资源勘查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申请单位: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新窑镇戚家川村、新窑林场。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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