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信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崇信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进行公布,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6:30,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集合地点:崇信县公安局院内(崇信县滨河西路崇安热力公司西侧50米)
四、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五、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准考证(笔试、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均可)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凡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准备体检费500元现金(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能吃饭、饮水。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的女性人员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及未婚女性,务必事先向导医和体检医生说明情况,严格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应症状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六、纪律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集合点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体检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必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集合分组点名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4.《体检表》由导医传递、保管,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擅自携带。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参加体检人员亲属不得跟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参加体检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在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7.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8.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总成绩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崇信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
崇信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