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5年10月10日,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二期)申请使用林地的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二期)拟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工程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0.1315公顷,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杆塔79基(包含变电所内1基终端塔),单回架空路径长度25.51km,导线采用JL/G1A-240/40-26/7钢芯铝绞线。涉及崇信县新窑林场、锦屏镇薛家湾村、黄花乡高庄子村、水磨村、杨家沟村、新窑镇赤城村、杨安村林地。其中,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1093公顷,疏林地0.0142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0080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林地0.1093公顷,其他林地0.0222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0742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573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0742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573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天然林0.0181公顷,人工林0.1134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锦屏镇薛家湾村集体林地0.0198公顷,黄花乡高庄子村集体林地0.0091公顷,黄花乡水磨村集体林地0.0141公顷,黄花乡杨家沟村集体林地0.0241公顷,新窑镇赤城村集体林地0.0315公顷,新窑镇杨安村集体林地0.0152公顷,崇信县新窑林场国有林地0.0177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苏剑飞

   建设项目名称: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二期)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申请单位:甘肃平凉东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崇信县新窑林场、锦屏镇薛家湾村、黄花乡高庄子村、水磨村、杨家沟村、新窑镇赤城村、杨安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使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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