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崇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隶属关系的批复》(平编委办发〔2025〕22号)、中共崇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崇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隶属关系的通知》(崇编委发〔2025〕8号)文件精神,2025年4月崇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调整为崇信县水务局管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职能及业务由水务局承担,县水土保持站不再承担预防监督站相关职能业务。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办理相关业务请前往县水务局办理。
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主要职责及业务:
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3、负责县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审批、日常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
4、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备案及审查;
5、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
6、指导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水土流失恢复治理工作;
7、省、市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崇信县水土保持站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