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人员梁生光等11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人员梁生光等11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梁生光,身份证号:62272419690428****,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梁坡村。

2024年8月2日,梁生光因右侧创伤性血气胸、右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侧腰骶横突骨折(腰1、2)、双侧创伤性湿肺、右侧胸壁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827.41元(大写:壹仟捌佰贰拾柒元肆角壹分)。

患者自述:驾驶电动汽车行驶时不慎撞到路边电杆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崔涛,身份证号:62082320110530****,家住崇信县木林乡。

2024年7月19日,崔涛因左跟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040.90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元玖角)。

患者自述:在自家门口玩耍时不慎掉入水渠导致受伤,前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刘保红,身份证号:62272419681207****,家住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

2024年8月7日,刘保红因右手环指开放性指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265.49元(大写:叁仟贰佰陆拾伍元肆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干活时不慎被重物砸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马占荣,身份证号:62272419440613****,家住崇信县新窑镇周寨村。

2024年8月4日,马占荣因左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247.48元(大写:陆仟贰佰肆拾柒元肆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院子里清理泥土时,不慎跌入井内导致左侧四根肋骨骨折,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李安祥,身份证号: 62082319540115****,家住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

2024年7月27日,李安祥因毒蛇咬伤中毒,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191.7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壹元柒角)。

患者自述:在自家干活时不慎被毒蛇咬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王彩琴,身份证号:62272419960702****,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杜家沟村。

2024年8月20日,王彩琴因左侧内踝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7254.14元(大写:柒仟贰佰伍拾肆元壹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清理自家田地过程中不慎滑倒导致左脚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谢怀瑞,身份证号:62272419450425****,家住崇信县柏树乡柏树村。

2024年8月20日,谢怀瑞因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494.56元(大写:壹仟肆佰玖拾肆元伍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洗澡时不慎滑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张铜林,身份证号:62272419820227****,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关河村。

2024年8月22日,张铜林因第9-11胸椎棘突骨折、第1-3横突腰骶横突骨折、头部浅表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834.92元(大写:壹仟捌佰叁拾肆元玖角贰分)。

患者自述:给自家修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掉下摔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王浩贤,身份证号:62272419600106****,家住崇信县新窑镇西刘村。

2024年7月23日,王浩贤因左腕部指伸肌腱损伤、左侧尺骨茎突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092.11元(大写:玖仟零玖拾贰元壹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周寨村因大雨泥石流冲击造成房门倒塌不慎意外砸伤左手腕,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1.文存生,身份证号:62272419670102****,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文家咀村。

2024年4月26日,文存生因右侧肱骨髁上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1228.9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捌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干活时不慎摔倒导致右侧肱骨骨髁骨折,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7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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