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期河湖水库、淤地坝、河道等涉水区域禁止游泳戏水的通知

目前,正值全县防汛主汛期,大雨暴雨易发,夏季防溺水工作尤为重要。尤其暑期,中小学生放假这一特殊时期,涉水安全更为重要。为了全面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全县广大群众和学生人身安全,现就禁止在河道、沟道、水库、淤地坝等危险水域游泳、戏水、垂钓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在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溢流堰等水域内游泳戏水。 

二、严禁任何人在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溢流堰等水域周边进行垂钓、游玩、野炊、洗车等不安全涉水活动。

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在河道戏水、游泳,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四、水域周边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教育子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严禁在河道、水库、淤地坝、涝池、溢流堰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如遇溺水等事件发生时,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确保自身安全。

五、各乡镇、有关部门、水库管理等单位要加大所辖河道、水库等工程的巡查管护力度,在水域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识,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河道、水库、淤地坝、溢流堰等水域,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游泳、戏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域安全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崇信县水务局

崇信县公安局

崇信县水土保持站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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