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平财监〔2023〕11号)文件精神及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崇信县人民医院、崇信县第五幼儿园、崇信县一中、崇信县黄寨镇人民政府、崇信县文旅局、崇信县木林卫生院、崇信县九功卫生院、崇信县黄寨卫生院。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基础管理、财务收支核算、专项资金运行、非税收入征管、内控制度执行、内部监督开展、政府采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治理等。同时,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我县随机抽查的8个行政事业单位都能够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记载会计凭证,依法登记会计账簿;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准确,专项资金运行规范,非税收入解缴及时,能够依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监督计划及时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合理,能够严格规范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经检查,个别单位仍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购入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未按月计提折旧;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
四、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被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并上报了整改报告。
崇信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