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崇信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 “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部署,持续深化“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县财政局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采取监督关口前移、事前审核等措施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监管职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完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办理,收到上级专项指标文件第一时间通知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报批资金使用方案,按时上报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事前绩效评估。资金使用方案审批后按工作时限及时通过预算3.0系统将指标下达项目实施单位,并审核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抓紧启动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财政局及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预付及进度款,工程价款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第三方机构审定的竣工决算为准。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中,由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施工合同,提出用款计划,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连同项目中标通知书、进度审批表、工程计量单、农民工工资证明等有关证明资料一并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审核后拨付资金。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同时,县财政局相关科室定期和不定期深入项目单位、项目工地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暂缓下达预算或暂停拨付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姚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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