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且存在火灾隐患,现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崇信县醉娟城美火锅店
9月1日,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醉娟城美火锅店公众聚集场所崇信县醉娟城美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崇信县小雨火锅店
9月5日,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小雨火锅店存在下列问题。1.手动报警按钮及消火栓按钮不巡检。2.疏散楼梯底部堆放杂物。3.餐厅公共用餐区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可调节式减压阀,橡胶软管无生产日期及使用期限标志。4.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及培训演练记录。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