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4月25日至26日,崇信县水保站组织人员对今年已报备水保自主验收结果的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验收核查工作。
核查人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对崇信县木林乡沟老村乡村振兴创业示范基地等5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实地了解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情况。核查中,检查人员严格对照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和实际完成情况,提出验收核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全面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工作。
通过此次核查,更加明确了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及核查制度,形成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机制。
下一步,崇信县水保站将严格按照水利部“强监管”要求,切实强化问题整改和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督促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尽快组织自主验收,争取各项目水保措施尽早取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