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市水务局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赵正鑫带领验收组对汭河崇信县城段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进行了市级评价验收。县政府副县长黄国华陪同验收。
市级评价验收组依据《美丽幸福河湖创建评价办法》要求,通过现场查看、资料评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汭河崇信县城段美丽幸福河湖创建管护体系、防洪安全、资金整合与机制创新等6方面建设任务进行了逐项评分,并对市级评价验收结果进行了反馈。


市级评价验收组指出,汭河崇信县城段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河湖管护体系完备、责任明晰、基础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基础工作资料设立全面、信息化监管运行状态良好、防洪安全保障达到标准、水生态环境健康稳定、河湖空间及景观面貌整洁美观、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显著,达到了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标准,同意通过市级评价验收。
市级评价验收组要求,要突出重点,科学建设生态美丽河湖,因地制宜、因水制宜,针对河流水系特点,科学确定河段功能、布局与治理方式。要坚持地域文化特色,充分挖掘河湖文化,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成传承富有地域特色的新节点、彰显历史文化的新载体。要注重生态优先、示范引领、统筹推进,通过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优化河湖水系,整合河湖资源,提升河湖品质,打造河湖经济,给百姓营造一个“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居住环境,释放生态美丽幸福河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者:梁皓天 编辑:黄双芬 审核:戴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