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崇信县开展《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玉带队来我县开展《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珍珠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柏树镇木家坡村、县游客服务中心、县城区一小、县人民法院及县城市社区鱼堡子社区,详细了解了我县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的意见建议。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文明旅游、文明经营、文明交通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对《条例》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立法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制定出台《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法治保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将继续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使《条例》更具地方特色,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注重宣传教育,加强管理,通过立法,引导广大市民纠正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为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记者:王燕芳 编辑:朱双双 审核:富强 戴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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